但开口就变成石头。
没办法,没读过书。老隋说。
他在夜总会里认识玲玉,见她好看,也乖觉,不招人烦。头乌黑长发直披到腰,现在哪还有女孩留这种过时发型?他倒忍不住遐思起来,这把好头发,必得披拂在丝不挂奶油色光身子上,才能既清且腴,手感层次也才够滋味,仿佛鹅肝配苹果。于是每次都点她相陪。她从十六岁就跟老隋。问她,说是老家在伊春,出来就没打算再回去。老隋离婚多年,这辈子没想再结婚,总要定期解决生理需求。觉得她是苦人家女儿,新出来混雏,还算干净,也没有城市里艺术女青年那身惯出来毛病,省心,就固定下来。“其实就是看她可怜,租套房子,按月给钱,让她别上班。”老隋跟佩佩讨饶说,以前他还常去,后来年纪上来,对男女之事,需求渐淡,只是这姑娘,跟他十年,算是个旧人。念书念到初二,没有技之长,又吃不得苦,他不能踢她走。她就像早年他买过画,也合眼缘,也贪过拥有,但是画家没红,不增值。眼光上去之后,现在也不怎打开来看,就裹起来在仓库里撂着。
“你年纪还轻,才二十六岁,大城市里好多你这大女孩儿,书都没念完,男朋友都没处过,三十几岁还没结婚,大把!没必要跟这个老头耗辈子,你再找个。找个好,就当嫁女儿。”决定结婚之后,老隋做过姑娘思想工作,他要发遣散费。
玲玉有点懵。她对老隋谈不上爱,老隋明确说过,不会娶她。她跟老隋第三年,老隋带批藏品去巴黎参加中法文化年交流活动,有系列展览、沙龙,打算在法国住段,顺便周边玩玩,把她也带去,照顾他生活起居。他嫌住酒店不舒展,租栋三层小洋楼,洗衣、做饭、宴客空间就都有,据说还是八几几年老房子。那年老隋心情特别好,生意上也赚不少钱,想带她见见世面。“你有什要好小姐妹,你想邀请起去话,费用出。不过她们不能住在们房子里,帮她们订好酒店。来回机票,吃用,都算。”
她有种忐忑雀跃,她在城市里没啥朋友,在夜总会待时间太短,并没交情深,出来之后,老隋也不许她跟夜店小姐妹再有来往。老隋朋友太太团,她混不进去。她去做美容,做指甲,能跟美容小妹聊好久。想来想去,玲玉邀请她在初中时同学,喜琳和万瑾。虽然高全梅才是她最好朋友,可高全梅后来辍学嫁人,她老公在伊春开地下赌档,兼放高利贷。而喜琳刚考上中央民族大学,她初中是语文课代表,还写诗。万瑾长得漂亮,职高毕业就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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