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田律师在记者见面会上反驳道:“不管是实验目的外的条带还是染色失误,科警研鉴定的问题在于有人对鉴定照片动了手脚。照片很可能显示了凶手的DNA型,可检方却不加以查证,直接裁剪了照片。如果这些事能简单说明,当初就没必要隐瞒。我们认为这种行为是私自篡改。”
篡改——这个词的分量很重,真相已如此明朗,检方要消除嫌疑确实很难。即便是我这样的门外汉也非常疑惑,为什么鉴定照片要卡在“41-46”的正下方裁掉?
岩田律师怀疑“饭塚事件”涉嫌“有罪推定”。小I失踪案发生前,小I曾经出现在久间家中,检方是不是强行将这个信息与本案联系在了一起?
福冈县警方在审判中给出了如下证词:“一年级小学生小I失踪,久间可以说是最后接触小I的人。小I来到被告久间家中,之后下落不明,没有目击者。”
可我在采访中发现,事实稍有不同。
研凭什么主张这是“实验目的外的条带”呢?
辩护团严厉地指责了科警研的行为。“他们明显是想让DNA型鉴定的真相淹没于黑暗,这才丢弃了底片与实验记录。”
关于裁剪照片的原因,检方的解释是鉴定书的尺寸有限。可照片不剪裁也完全能放得下,这样的解释没有说服力。鉴定书中还有一张照片,是久间头发的DNA型鉴定结果,那张照片更大。而且,就算照片放不下,也可以缩小或另附一页纸。
从底片中查到的事远不止这一件。
“饭塚事件”中,科警研实施了被害人鉴定,用的是从遗体心脏抽取的血液。能用作鉴定试样,说明血液状况应该不差。
那一天,小I确实到过久间家,但她是和自己的弟弟一起去的。小I的弟弟与久间的儿子在幼儿园里是朋友。那个周日,久间在院子里给围墙上漆,妻子也在家中,没有所谓的危险状况发生。
久间被捕的第二天,警察对其住所进
鉴定结果显示,被害人小A是“18-25”型,小B是“23-27”型。然而,通过对底片的分析发现,被害人血液中出现了16型条带。16是检方认定的凶手DNA型中的一个数值。
究竟是怎么回事?
本田教授解释道:“被害人血液中出现凶手的DNA型,可能是DNA提取失败、实验受到污染或PCR增幅失败导致的结果。”
考虑了多种可能后,本田教授指出:“从被害人试样中得出的条带型号,绝不可能是凶手的DNA型。”
没错。被害人心脏的血液中怎么可能混入凶手的DNA?鉴定书上的照片非常暗,根本看不见16型条带。当这个事实通过底片公之于众,检方是这么解释的:“这个不是条带,是凝胶染色时的斑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