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目击者没有指明是马自达邦戈,但福冈县警方根据证词判断出目击到的车型——马自达邦戈西海岸客货两用旅行车。
高等法院认可A先生的目击证词。
侦查机关没有掌握本案凶手驾驶的车辆的信息,根据某某某(A先生)的目击证词,警方开始怀疑目击到的车辆为凶手所有,随后锁定了一辆深蓝色的马自达邦戈。
A先生在证词中还提到一个站在车旁的人。
看到有人把车停在拐弯处,我很不满,就把车速降到每小时二十五至三十公里,一边开一边张望到底是什么人在这里停车。结果,看到车右侧的树林里走出来一个男人,他一看见我,慌得脚底一滑,整个人向前扑去。这个男人前额有点秃,头发略长,留了个小分头,上衣好像是针织的淡褐色马甲,胸口有扣子,马甲下是白色长袖翻领衬衣。
我的研究室,我会命令重做。”
“饭塚事件”的DNA型鉴定已经相当可疑。不过与“北关东连环杀童案”不同,“饭塚事件”还有目击证词与物证等强有力的证据。
可随着走访深入,我发现其他证据也出现了问题。
例如,关于目击到的汽车。
“饭塚事件”的词条上写着“五名目击者的证词”,可我采访后才知道,这五名目击者中,有四个人并没有对车产生太深的印象,只是案发当日在被害人的小学附近看到过疑似深蓝色的马自达邦戈。这些证词中并未出现“看到诱拐现场”“看到久间”“看到车牌”的描述。
这里的证词具体到了每一处细节。
可是如此详细,不觉得很奇怪吗?
辩护团也有同样的疑问。案发现场是山路下坡的S弯道,刹车通过弯道的那十几秒钟,真的能够确认这么多信息还牢记不忘吗?要知道,警方给A先生录口供时,已经是目击时间的十七天后了。
A先生记得马自达邦戈的一大特征——双胎后轮。他在证词中说,是行驶到弯道处探头朝右后方看到的[1]。现场模拟还原的照片中,A先生从一辆小型汽车的驾驶座探
剩下的那名目击者说自己在八丁峠的遗物发现地看到了一辆深蓝色车子,结合上述目击信息,一审判决认为,马自达邦戈很可能是凶手驾驶的车辆。
八丁峠的目击者住在福冈县,名叫A。
案发当日上午十一点左右,A先生开着小型汽车从八丁峠下山,经过遗物发现地附近时,看到一辆停在路边的深蓝色商旅车。他的证词如下:
我不知道车牌号,但那是一辆普通的商旅车,不是丰田也不是日产,车型有点老,深蓝色,车身没有条纹,后面的轮胎好像是双胎。轮毂盖中间有黑色条纹。(中略)车窗玻璃是黑色的,看不到车内,我觉得车窗可能贴膜了。
内容详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