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无表情,“哦,所以们……”
姑娘小小声,凑在她耳边说,“们走吧,别打扰它生孩子,动静小些。”
姜谣:哦,家姑娘那无用善心。
“好好好,听你,都听你。”
姜谣再度举手投降,勒马往反方向去。
“嗯,都听你。”
她靠在姜谣身上,能感受到身后女子虽有力,却柔软身体。
很快,她们遇见只野雉。
野雉其实就是野鸡,长得倒丑,但小小,吃起来味道不错,皮肉很嫩,炖汤也很是鲜美。
姜谣正准备举箭,又被拦住,“姜谣,你快看,它下蛋!”
她也是跟边关将士同吃同住过,好不学学坏,虽然吃并不算十分难看,但跟可爱应该也是没什关系。
“不许故意拿话刺。”
姜谣对自己吃饭究竟可不可爱很有自知之明,还以为宋暮云是在拿话刺她。
“哪有刺你,说是实话啊。”
她声又轻又缓,渐渐低头,只露出那半张白净好看侧脸,与纤细修长脖颈。
想惹小仙子生气,只得认输,把箭收回箭筒里,高举双手,“好好好,不打它,你是喜欢兔子?”
“嗯,看起来很乖。”
姜谣听见乖字,伸手揉揉宋暮云毛茸茸后脑勺,哄道,“没有你乖。”
宋暮云又扭头,这下连半个身子也扭过来,声音娇娇,眼眸带着水汽,问她,“乖吗?”
“嗯。”
姜谣:……
“嗯,下蛋,们要不把她蛋也捡回去起吃?”
她提议。
谁曾想又被小姑娘瞪眼,小姑娘不敢置信说,“你怎如此狠心,那是它孩子!”
姜谣:……
情人眼里出西施这句话,她终有日也明白。
若是从前,遇见姜谣这样,她只会觉得这女子那般吃东西,实是粗俗无礼,可现在看多,越发觉有几分可爱。
且越看越喜欢。
那兔子明明生活在野外,却傻得很,没甚戒心,直到吃饱,才当着她们面蹦蹦跳跳离开。
姜谣拉紧缰绳,驱着马带人离开,脸上红晕仍未褪去,从前她是脸皮子最厚,遇见暮云后,不知从何时起,她也开始喜欢脸红心跳,“给你打只野雉好吗?”
得肯定答案,她立刻勾唇笑起来,很高兴样子,又整个窝进姜谣怀里,“没有很喜欢兔子,只是觉得她吃东西样子很可爱,很乖巧。”
小姑娘眼神温柔看着兔子,姜谣也没驱马离开,而是陪她起看着。
过会儿,怀里又响起女子如水柔软声音,她说,“姜谣,你吃东西样子也很可爱。”
姜谣:???
她有些震惊向怀里看去,片刻,脸上涌起些许尴尬,显然是想到自己粗犷吃东西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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