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婚”定义:新青年把自己不想要妻子留在家中,只身离家(通常是到个大城市,如上海)开展新生活。跑掉人大概真有“重活遍”感受,但被抛弃妻子承受经济困难和心理伤害有多重,可以从当年妇女刊物报道瞥见鳞半爪:据1922年报道,河南省被新青年抛弃旧式妻子有七成以z.sha收场。
五四婚姻面面观
新文化时期婚姻现实和离婚状况是面镜子,反映剧变中社会规范如何影响不同背景女性,而她们在变革大潮中又如何自处——这里写是切身感受、贴身历史。通过七位性格、背景各异人物,们可以探讨当时女子面对实际问题,她们经历也可以为们如何理解“新女性”观念带来点启发。
这七位女性有个共通点,就是她们丈夫或恋人是知名作家和文化人;若非如此,要掌握足够资料来探讨她们恋爱与婚姻经历也就不容易。
这七位女性依年龄排序,分别是朱安(鲁迅妻子)、江冬秀(胡适妻子)、许广平(鲁迅同居妻子)、张幼仪(徐志摩第任妻子)、曹珮声(胡适恋人)、陆小曼(徐志摩第二任妻子)和林徽音(梁思成妻子,徐志摩离婚导火线)。
下面以简单图表标出她们出生年代和恋爱、婚姻关系。
以新文化运动起端(20世纪第二个十年中后期)为分界线,可以清楚看出这些婚姻故事牵涉两代人——第代于新文化时期已是成年,第二代于新文化时期仍是青年;但这两代人离婚和再婚,全部发生在20世纪20年代。本书附录“大事年表”,有助于读者解这两代人面对历史和文化变迁。
值得注意是,年青代如徐志摩和陆小曼是先办离婚然后再婚,而老代鲁迅虽然开展第二段婚姻生活,却在经济上和名义上都没有抛弃第任太太。
这样分歧固然是因为两代人面对家庭现实和个人考虑不样,而他们道德标准也不致。总来说,年青代更倾向于斩钉截铁地和“过去”断绝关系,至于这样做对别人是否公平,又会带来什负面影响,他们较少关注。虽然们在这里只是探讨社会规范剧变时期女性角色,但也可以看出当时不遗余力推动新文化运动男性同样处于复杂而艰困环境,他们人生也同样是传统价值观和新思想进行斗争战场。
本书讨论七位女性,家庭背景和个人际遇各有不同,正好向们展示新文化时期中国女性不能大而化之地定性为“旧”与“新”。老代虽然自小受传统教养,但不代表她们就笨拙得连正面冲击她们社会力量也认不清。反过来说,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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