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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跳出框框的江冬秀(2 / 10)

江冬秀已经二十岁,按当时习俗,是个老姑娘。但未婚夫成留学生,她只有在家守候,到底要等多少年,是个未知数。要知道胡适消息,只有通过他寄给母亲家书。

打破传统

在胡适留美期间,胡母在家孤身人,江冬秀常往探望,每在胡家小住,大小家务都得动手——打扫台阶这类杂务,江家有用人操持,胡家可不样。她没想到是,自己会因此迈出打破传统步。

胡适接触西方风气初年,慎守男女之大防,鲜与年轻女子往来。他知道江冬秀“时来吾家,为吾母分担家事”,心生感激,1911年5月直接写信向冬秀道谢,并鼓励她抽空读书,也可请教胡家侄辈,接着又通过母亲要求冬秀直接和他通信。这是反传统要求,但对江冬秀来说,未婚夫信无疑是颗定心丸。经过他再三向胡母强调“新礼俗”不必避嫌,她终于在1913年给胡适写封信,虽然是托人代拟,但向未婚夫细说家常,是她人生创举。接下来两人互相寄照片,她在信中说:“有影片以当晤对,心心相印,乐也何如。”在民国初年保守乡村,这样情书可不多见。

通信,胡适也通过母亲鼓励冬秀放脚。相对于比她大十二岁、生于县城绍兴朱安,江冬秀运气好多。她在私塾读过书,又能放脚,除因为家庭比较开明,最重要还是时代影响:踏入20世纪,清z.府连番立例,下令禁缠足,兴女学,为她未婚夫要求提供来自朝廷理据。再者,江家对胡适要求也不敢掉以轻心,怕是冬秀年龄日大,双方重洋相隔,男西洋社会熏陶,会因女方追不上时代而悔婚。当然,二十岁过后才放脚,折断骨头不可能复原,脚型难以改变,只能长得肥大点。但放脚意义大于切,是脱旧迎新象征。

胡适居美后期,不再受男女之严束缚,和年龄相近女性往来,终于与韦莲司(EdithClifordWilliams)坠入爱河,在给母亲信中也提起她。当时关于胡适要悔婚另娶谣言不少,传到乡间,自然让胡母和江家忧心。1915年下半年,胡母终于托人转向韦莲司表明,说胡适婚约绝不能解除,同时也向儿子追问为何久不思归。胡适回信强调“江氏之婚约为不可毁,为不必毁,为不当毁”,还请母亲把信给江家看,才算平息风波。可是胡适依然在美,江家不能全无忧虑。1916年初,江冬秀母亲因病去世,临终还以女儿未嫁为遗憾;女婿是母亲选,冬秀听此话,怎能不伤心?

1917年7月胡适终于回国,作为白话文运动先锋,受聘为北京大学教授,同时也要实践他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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