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面世界已经变得处处是危险副本,过去那些和平日子也只存在于历史中。
胆小些人根本不敢出门,只能躲藏在家中,而这类人也是前期最快淘汰。后面随着时间推移,越来越多人明白那不仅仅是场灾难,也可以说是场机遇。
面临在眼前抉择就是:要进入副本获得生存点数,分给自己家人或
坐在轮椅上男人衣着干净整洁,他刻意顿顿,“既然是你准备,那可以试试。”
那语气就好像很勉强样,不过江逸并没有在意这个,他直觉向非常准,如果宋致远真不高兴话,他其实是有感应。
“是荣幸。”
年轻人心思几乎都写在脸上,宋致远几乎看都不用看就知道蛋糕里肯定有东西,甚至也知道江逸藏在里面是枚戒指。
不仅知道是枚戒指,宋致远连戒指样子,戒圈大小,包括戒指材质,在哪里购买,什时候购买都知道得清二楚。
宋致远不喜欢蛋糕,尤其草莓蛋糕。
所以手底下人几乎从来不会触他这个霉头,他生活中几乎也见不到这两样东西。
但几乎没人知道,这里不喜并不是他真不喜欢,而是种很想要很喜欢,但又没得到过,又不好意思说,于是好退而求其次,干脆说自己不喜欢。
这个心路历程稍微有点点复杂,要解释道话,又要从宋致远很远很远童年开始说起,实在太麻烦,还是稍微简洁点吧。
其实说白,就是死要面子,宋致远稍微有点点无伤大雅执拗,边喜甜,边觉得男生喜欢吃草莓蛋糕很丢人,所以平时根本不好意思说罢。
但他还是完全当做不知道样子,全程以种他自己也说不太上来心情,看着江逸蹩脚演技,明明快笑出来,还要装出副不知道样子:“啊,这是什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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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看着他拿着戒指单膝跪在他面前,宋致远这才稍微认真点点:“如果没有理解错误话,你现在是在向求婚吗?”
“对。”江逸点头。
那时他们在处小岛上。
太六大
第次吃蛋糕,反而是在宋致远成年以后,三十好几人,还被个年轻人捂着眼睛,装模作样地让他不要睁眼。
“你定会喜欢。”江逸口气非常笃定,带着种年轻人特有往无前,“…向你保证。”
听说蛋糕是江逸自己做。早在江逸捂着宋致远眼睛时,他就已经闻到香甜奶油味儿,也闻到草莓清香。
明明早已经知道是什,可在对方放下手时,还是非常配合露出惊讶表情。随即,他轻轻摇头:“不喜欢,不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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