断绝母女关系,最终后退步:“如果你们定要结婚,必须在教堂里举办仪式。”
薇薇安好些年不去教堂,但如果她女儿要结婚话,婚礼必须神圣合法。薇薇安自认是家族历史记录者,她有家中所有人出生、婚礼以及死亡详细记录。因此,她女儿婚礼也必须被正规记录下来。
琳达和李小龙同意在教堂举行婚礼,并很快与西雅图教会牧师约定好时间。1964年8月17日,牧师主持这略显仓促仪式。没有鲜花。琳达穿着件无袖棕色碎花连衣裙,李小龙穿着他那套在香港定制西服,那是他最喜欢衣服。[190]木村武之是李小龙伴郎。琳达身边只有她母亲和祖母两个人。那位保守基督徒叔叔直接开车回埃弗雷特,拒绝参加婚礼,其他家人也没有到场(李小龙去世大约10年后,琳达再次见到那位叔叔,他搂着琳达肩膀说:“欢迎回家。”[191])。婚礼仪式结束后,薇薇安抱怨道:“无论如何,小龙都应该带些花来。”
正如琳达事先所料,切尘埃落定后,所有人都安然无事。李小龙有能力让琳达母亲接受他,她甚至开始喜欢他。李小龙会跟她开玩笑:“妈妈,你知道吗,你腿是见过像你这个年纪女人中最棒。”[192]琳达温柔恬静、典雅大方气质也给李小龙兄弟姐妹和朋友们留下深刻印象。“小龙单身时,喜欢跟漂亮艳丽女生交往,但他却娶位温柔恬静、知书达理女孩儿,她懂得倾听,并任由他为所欲为。”李忠琛说,“他知道什是真正美,他知道琳达会把家照顾好。虽然她是美国人,但她性格与许多中国女孩非常相似。”[193]李小龙也持同样观点,他在1966年接受记者采访时说:“琳达比认识些中国人更有东方气质,她很安静,不聒噪,不会像其他女人样直叽叽喳喳说个没完。”[194]
李小龙为避免和父母发生冲突,直到婚礼结束后才告诉他们,他娶个外国女孩儿。他父母有些不高兴。在他们同意欢迎琳达去香港之前,李小龙花费几个月时间去做说服工作,让他们相信切都会好起来。“如果她是你选择,们就接受她,欢迎她加入们大家庭。”[195]他母亲最终承认这位洋儿媳妇。
李小龙不知不觉间和父亲李海泉走条同样道路,迎娶位和母亲非常相似女人。琳达·艾莫瑞和何爱榆都是温柔恬静女性。两人都是在观看完场魅力十足表演后爱上表演者。两个女人都极力追求她们所崇拜对象,都是不顾家人反对嫁给心怀远大梦想中国穷小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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