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证迎来最后阶段。根据提出来条件,星园终于开始锁定凶手。】
“提出‘位置关系’‘凶器选择’‘不在场证明’‘心理因素’‘身体特征’‘行为’这六项条件。”
星园那深沉声音朗朗地回荡在餐厅里。只有外面猛烈风声盖住他说话声,大家都鸦雀无声。
“打算从这些条件中推断出凶手。首先是‘行为’。”星园将手掌完全打开,然后弯曲着根大拇指,“凶手为不让由美和美树子两人有不在场证明而上道保险,采取把断开线绑在起这项‘行为’。这里也可以反过来进行解读。通过强调警报未发动而让两人没有不在场证明——反过来考虑就是,如果没有强调警报未发动,那两人不在场证明就有可能成立。们在这里假定她俩之中某人就是凶手。如果两人之中人是凶手,另外人被动静吵醒话,那就会知道此人没在旁边。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凶手只能赌留在沙发另人不会醒过来。如此来,水壶警报反正都没有发动,也就没有意义再搞些小动作。万行凶时候另人被动静吵醒,凶手回到大厅时候就会被问去哪儿。虽然可以借口说自己去厕所,要是能蒙混过去还好,若要是被识破那就完蛋。第二天尸体被发现时候,要是被对方指出‘听到动静时候你没在沙发上,所以你就是凶手’,那就万事休矣——问题着眼点就在于此,于是线保险就没有用处。如果两人之中某人是凶手,不去管线、赶紧悄悄地返回来才是上策。换言之,们假设是错误。两人之中某人是凶手,那就没有接线理由——也就是说,复原警报装置这‘行为’,只有可能是在行凶时知晓两人有不在场证明人所采取。因此,通过这项条件可以证明由美和美树子两人并非凶手。故而两人嫌疑可以排除。”
由美用手捂住嘴巴,而美树子则是肩膀松、叹口气。
“接下来们来考虑下最开始所提到‘位置关系’。通过这项条件,在管理栋杉下君、由美和美树子以及住在右侧大路人暂且不论,可以确认只有住在左侧大路人不是凶手。住在左侧大路人没有必要绕到正门。说起住在左侧大路小屋人,那就是嵯峨岛先生和麻子小姐两人。因此,通过‘位置关系’条件可以排除嵯峨岛先生和麻子小姐嫌疑。”
嵯峨岛几乎没有反应,而从麻子表情可以看出,她那紧张情绪消失。和夫看到后,感觉连自己身体都变得轻松。
“然后是‘凶器选择’条件。凶手并不知道员工房间正面杂物间里放着什东西。然而,在财野案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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