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陵琐事》里讲过件真事。有个叫陆二人,以贩卖灯草为生。万历二十八年,他带船灯草往来吴中,被沿途税卡征税。船灯草只值八两,可陆二光是交税就交四两。眼看往前又有税卡,陆二气之下,把灯草搬下船,上岸把火烧。
石灰和灯草样属于量大价贱商品,真要灰户自己去贩卖,只怕和陆二样直接被关税抽死。
只有产量上规模,成本才能降下来。因此灰户上头,肯定存在着级中间商,头在船槽岭统收购,头统运输到清华镇销售。
这个中间商,不是般人能干。他既得有庞大经济实力,也得在地方上有足够影响力——说得直白点吧,灰户背后定有婺源县豪强或商帮在支持;说得更直白点,搞不好整个烧灰产业就是这些人投资,灰户只是为他们打工佃户罢。
这些事情不说明白,梁应泽怎
赋,个是科举。前者关乎钱粮,后者关乎官场。婺源县*员反反复复强调“秋闱不振”“县学盛衰”,正因为这是徽州府最关心痛点。
果然,此事上报之后,引起徽州知府梁应泽高度重视。不过他也很谨慎,没有大笔挥表示同意,而是回封信给婺源县。
在回文中,梁应泽问连串问题:“此岭来脉自何山?其峰高若干?呈中崩洪、日、月、文笔、砚池各何所指?坐落何方向?何都图?离县学远近若何?当地之民何以不遵?岂有*豪主于中而鼓愚民以无忌?”
这些问题问得如此详细,说明徽州府并不完全信任婺源县保龙报告,要看更具体数据。
这是个很有趣现象,要知道,虽然知县是知府下属,可他任免权在吏部,两者利益并不完全统。知县为己私利,瞒报蒙骗知府事,在明代屡见不鲜。
梁应泽看得出来,“禁绝烧灰”这事牵涉重大,光是婺源篇申详没法让他放心。尤其是,婺源县有意无意地透露个至关重要细节,他不得不把话挑明问。
这个细节,就是徽州府回文最后个问题:“岂有*豪主于中而鼓愚民以无忌?”是不是有当地土豪劣绅在背后指使老百姓烧灰?
梁应泽老于治政,问就问到关键。婺源县在报告里轻描淡写地说是愚民毁山,但区区几个愚民,怎会有这大胆子,又怎会搞得这大?
可以想象下,如果船槽岭下每户灰户都是自己开窑,自己凿山,自己烧灰,烧完灰以后自己再挑出山区运到清华镇去卖,成本会高到无利可图。别说“白粉”,就是真正白粉都不会让生产者自己去管渠道分发事。
用现在话说,个体户烧灰加卖灰,这个营利模式有问题。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可能部分章节内容会丢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