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熙得师侄提点,再赴巡抚毛斯义处上诉。这次上诉不为胜负,只为拖延时间。巡抚接这案子,定会转发徽州府,徽州府再回复巡抚都院,文书来回,怎也得几天时间。
接下来,佛熙马不停蹄地找到吴永升、汪宁、罗槚、罗延壁、胡通进几个人,对他们说:“你侮受金银事已发觉,今就首官,难免本罪,莫若诬称罗显情亏,妄将金银诈称是僧买求,再告词,替遮饰,得赢官司重谢。”
这不是笔者原创,而是供状文献里原话。看到这里时,真是服法椿,亏他能从绝路中挖出这条缝来。
反正那九个排年已承认收受贿赂,干脆让他们改下口供,诬称这些钱是罗显给,也是罗显教他们说是佛熙贿赂。为什罗显这做?因为他心虚啊。
这套说辞并不求逻辑严密,只求把水搅得足够浑。
住如此惊吓,纷纷捧出受贿金银,五十全交代。
法椿万万没想到,罗显看着老实巴交,却把自己几个杀招全给拆解掉。
到这份上,同知李邦觉得不用再继续审,可以直接宣判。罗显趁热打铁,把个人扶上公堂——死者郑来保儿子郑文,正宗苦主,上堂是要控告法椿等人密谋打死自己父亲。
这种直接告来徽州府案子,就不需要同知亲自出马。李邦把徽州府推官曹世盛叫来,让他继续审理。
曹世盛升堂,即下令拘拿法椿等人,并要求召来当晚行凶时两个重要证人:杨干院行童——就是寺院里做杂活小和尚——汪仁坚,以及杨干院火头吴塔监。
吴永升、汪宁等人得佛熙保证,立刻向徽州府告记刁状,诈称那笔金银是罗显给。
罗显听这几个人居然还要攀咬自己,也不示弱,让自己侄子罗兴去巡抚都院,找毛斯义毛老爷申诉。你不是要闹大吗?那就再闹大点。
此前他直走是巡按这条诉讼线,这次走回巡抚衙门,把两院补齐,声势搞得大大。
巡抚都院接到案子,照例转给徽
眼看罗显即将大获全胜,可徽州府派去找证人皂吏回报,说汪仁坚、吴塔监两人突然病故,已经下葬。
案子到这里,突然下卡壳。
曹世盛忽然发现,他们没理由继续拘拿法椿。因为法椿起诉是罗良玺殴毙僧人案,他贿赂证人,是为此案做伪证。而罗显起诉是杨干院僧人殴毙郑来保案,如今证人绝灭,无法证明法椿跟这件案子有什关系。总不能他在甲案里犯错,就判他在乙案里是凶手吧?
只好暂时把他放。
要说法椿,可真是意志坚韧之辈。明明处境极为不利,他居然还没放弃,恢复自由之后第件事,就是找到佛熙,按授机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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