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里长并非终身制,是由十户富裕人家轮换充任,每户轮值年。轮值人户,称为现年,不当值九户,则称为排年。他们有义务为涉及本里官司提供证词或担保。
这三类人,都是最熟悉罗氏和杨干院关系外人。罗显以为他们肯出来做证,多少可以扳回城。孰料这些人在堂上支支吾吾,不肯明言。甚至有两个早已从呈坎后罗分出去族人——罗承善和罗互社,跳出来代表分家指斥罗显。
看来法椿准备工作做得十分充足,不光撒出银钱去收买关键证人,还挖出两个跟罗显有仇闲汉。杨干院是远近知名富户,都纲这级别官职说买也就买,贿赂几个小小百姓自然没问题。
罗显立刻陷入四面楚歌境地,极为被动。他唯希望是知县能稍微讲点道理,做出公正裁决。可他站在公堂往上看,见是知县高琦,心里明白彻底完蛋。
高琦在《歙县志》和《徽州府志》里有传,他是山东武城人,进士出身,嘉靖五年(1526年)起担任歙县知县。当地人对他评价非常糟糕:“性刚愎,每以微罪杖人,不服则乘怒加杖,遂令立毙,且复黩货无厌。寻以贪酷败。”
碑记里,说杨干院自宁泰乡迁来,显然指不是这所杨干院。院内坟头,自然也就不是罗秋隐——罗家人拜错坟头。
罗显被这三枚炸弹给炸蒙。这三条虽是强词夺理,可时之间不易辩驳。
没等罗显辩解什,法椿又扔出第四枚炸弹。
这是份洪武二十四年流水保簿,编号“宾千九百九十九号”。那年,徽州正好清丈土地,不光要清理民田、官田,所有寺庙道观土地也要登记造册。杨干院名下所有寺产,就登记在这份文书里,并写明所属人是杨干禅院。
法椿主张很简单:流水保簿是最具权威性官方证明,足见官府承认杨干院产权在寺僧手中,并无与罗氏有关字样。禅院内建筑该如何处置,只有寺僧有权决定。
以法椿手段,不会不去重金贿赂这位“黩货无厌”主官,补上最后手棋。
果然,高琦在审理时,表现出极其露骨偏袒,对法椿、佛熙方言听计从,对罗显却屡屡训斥。罗显吓坏,他知道高琦名声有多坏,除“贪”之
如果说前三条还属于强行碰瓷话,那这条就是直指要害。
不管杨干院和罗氏在唐、宋、元期间有什渊源,至少在洪武二十四年之后,法律上认定杨干院是独立经营,而非罗家私产。
罗显这下子可慌。
他连忙申请同乡做证。知县发牌调来排年、里老、邻佑来问话。
里老身份刚才解释过,邻佑即邻居,这个排年,说来有些复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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