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它往往在引人惊讶之余,还引发冲击与反感。许多人本能地憎恶自己理解不东西,尤其对那些在既定表现形态里浸润过久、已占有席之地权威人物来说,它可能成为唾弃对象,因为搞不好它就会冲垮自己立足地盘。
当然,披头士刚出道时候,便在年轻人中间赢得极大人气,但觉得这毋宁说是个特例。话虽如此,披头士音乐也不是在当时就获得广泛支持。他们音乐曾被认为是昙花现大众音乐,是价值远远低于古典音乐东西。权威阶层人物大多对披头士音乐感到不快,只要有机会,就直言不讳地表明心迹。尤其是披头士成员初期发型和装扮——在今天看来简直难以置信——竟然成严重社会问题,成大人们憎恶对象。各地还狂热地展开毁弃和焚烧披头士唱片示威行动。其音乐革新性与高品质获得公众正当评价,反倒是后来事,是在他们音乐不可撼动地“经典化”之后。
鲍勃·迪伦在二十世纪六十年代中期抛弃单纯使用原声乐器反民谣风格(这风格是从伍迪·格斯里、皮特·西格尔等前辈那里继承下来),改而使用电声乐器时,也遭到许多长期以来支持者谩骂,成“犹大”“投靠商业主义叛徒”。可是现在,几乎不再有人批判他改用电声乐器。依照时间序列去听他音乐,就能理解对于鲍勃·迪伦这样个具有自革新力创作者来说,那是自然而然必经之路。然而在当时想把他原创性禁闭在“反民谣”这个牢笼之内(部分)人看来,这当然是彻头彻尾“叛变投敌”和“背信弃义”。
沙滩男孩也样,作为当红乐队确实很有人气,可是乐队领军人物布莱恩·威尔逊却迫于必须创作原创音乐压力,患上精神疾病,不得不长期处于隐退状态。以至于杰作《宠物之声》之后,他那精致音乐渐渐不再受期待“幸福冲浪音乐”听众欢迎,变得越来越复杂难懂。也是从某个时间开始对他们音乐感到不解,与之渐行渐远。如今再重听,才恍然大悟:“啊,原来是这样走向呀。真是好音乐。”老实说,当时可不太明白它们妙处所在。所谓原创性,当它还活生生地移来动去时候,是很难看清其形状。
依照想法(纯粹是“想法”而已),要说特定表现者“拥有原创性”,必得基本满足以下条件:
、拥有与其他表现者迥然相异、独具特色风格(或是曲调,或是文体,或是手法,或是色彩),必须让人看上眼(听上下),就能立刻明白是他作品。
二、必须凭借己之力对自身风格更新换代。风格要与时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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