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改写为好”方向性问题倒是次要。很多情况下,作家本能和直觉并非源自逻辑,而是从决心中提取出来。就像用棍棒击打灌木丛,让鸟儿惊飞出来样。不管用什棍棒去打,用什方法去打,结果都不会有太大区别。反正只要让鸟儿惊飞出来,就算大功告成。鸟儿们展翅高飞动能会摇撼渐趋凝固视野。这就是意见。嗯,也许是相当粗,bao意见。
总而言之,要在修改上尽量多花时间。倾听周围人建议(不管那建议会不会惹你生气),铭记在心作为参考来修改文章。忠告至关重要。写完长篇小说作家几乎无例外,个个热血冲头,脑浆过热,丧失理智。若问原因,理智人首先就写不长篇小说。所以丧失理智并没有什问题,不过得有所自觉,明白“自己在某种程度上丧失理智”。而对丧失理智人来说,来自心智正常人意见大抵都很重要。
当然,他人意见不能照单全收。其中说不定有跑题脱靶意见,还有偏颇失当。然而,不论什样意见,只要它是合情合理,就有定意义。这些意见想必会让你脑袋逐渐冷却,恢复适当温度。他们意见就代表所谓世间,而阅读你作品终究是世间人。如果你打算无视世间,世间同样也会无视你。当然,如果你觉得“那也无所谓”,那也根本无所谓。然而,假如你是个打算跟世间维持定正常关系作家(恐怕大部分作家都是这样吧),在周围找出两个阅读你作品“定点”就很重要。当然,那定点必须是能真诚坦率地把感想告诉你人,哪怕每次听到批评都让你热血冲头。
修改要来上多少次?就算你这问,也给不出精确答案。在初稿阶段就修改过无数次,交付出版社排出校样后,还会次又次地索要校样,惹得人家心烦。将校样改得黑黢黢片寄回去,然后把新送来校样又改成黑黢黢片,如此反反复复。前面说过,这是项需要耐心作业,然而对来说却算不得什苦痛。同篇文章反反复复读再读,咀嚼韵味,调换语序,变更细微表达,天生就喜欢这种“锤炼敲打”。眼看着校样变成黑黢黢片,书桌上排放着十来支HB铅笔不断变短,便感到极大喜悦。不知为何,这种事情对来说有趣之极,无以言喻,不管做上多久都不会厌倦。
敬爱作家雷蒙德·卡佛也是位喜欢这种“锤炼敲打”作家。他以引用其他作家字句形式,这样写道:“写出则短篇小说,再仔细地重读原稿,删掉几个逗号,然后重读遍,又把逗号放回原来地方,这时就知道,这则短篇小说终于大功告成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可能部分章节内容会丢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