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了看表:8点半。
“9点离开这里。”我说,“找一处公园,两人晒太阳喝啤酒。10点半开车把你送去什么地方,之后就动身。你怎么办?”
“回家洗衣服,清扫房间,独自沉浸在交欢的
“本质上每家的厨房都大同小异。”我说,“做东西吃东西,不存在大的差别。”
“一个人生活不厌烦?”
“不太清楚,因为从来没这样考虑过。婚姻生活倒是持续了5年,但如今已根本记不起那是一段怎样的日子,好像一直单身生活过来的。”
“无意再婚?”
“怎么都无所谓。”我说,“反正都一回事,就像有出口和入口的狗窗,从哪个口进去都差不多一样。”
秋日初次所穿毛衣的气味,说阿珀达伊库的小说对这种气味做过出色的描写。下一支乐曲是乌迪·哈马的《昔日秋光》。餐桌上的钟已指向7时25分。10月3日,上午7时25分,星期日。天空晴得如被尖刀深深剜开一般深邃而透彻。作为结束人生的最后一天,场景似乎不错。
我用锅烧开水,从电冰箱拿出西红柿,又切了大蒜和手旁一点青菜做成西红柿酱汤,然后加进斯特拉斯堡香肠咕咕嘟嘟煮了一阵子。同时细细切了甘蓝和圆椒,做个色拉。又把咖啡放入咖啡壶,在法国式面包上淋了点水并用箔纸包住放入微波炉加热。准备妥当后,我叫醒女孩,撤下客厅茶几上的杯子和空瓶。
“好味道!”她说。
“可以穿衣服了吧?”我问。先于女孩穿衣服是我的一忌。文明社会称之为礼仪。
“当然可以,请。”说着,女孩脱下自己的T恤。晨光在她的Rx房和腹部照出淡淡的阴影,汗毛闪着光泽。她以这样的姿势欣赏一会自己的身体。“不坏呀!”她说。
她笑笑,用纸巾擦去嘴角沾的西红柿汤汁:“把婚后生活比喻成狗窝的人,你是第一个。”
吃完饭,我把壶里剩的咖啡热了热,各斟一杯。
“西红柿酱汤非常可口。”她说。
“要是有月桂树叶什么的,会做得更好。”我说,“煮的东西也差10分钟火候。”
“不过已经很好吃了。好久都没吃过这么讲究的早餐。”她说,“今天往下怎么安排?”
“不坏。”
“没有多余的肉,腹部不见皱纹,皮肤仍有弹性——还可风流一段时间。”说到这里,她双手拄在沙发上,转向我说,“不过这些会在某一天突然消失吧,是这样的吧?就像一条线断了,再也不能恢复。我总有这感觉。”
“吃饭吧。”我提议。
她去隔壁披上黄色运动衫,穿上旧得退色的牛仔裤。我穿上短裤。我们隔着餐桌面对面坐下,吃着面包、香肠、色拉,喝着咖啡。
“你能马上这样习惯别人家的厨房?”她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