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不像你的回忆录所了解的那样,有时我会犯下许多错误。其实,我并不认为这匹英国名马会隐藏得那么久,尤其是在达特门北部那样荒凉的地方。昨天,我一直盼着能听到找到马的消息,那个偷马贼可能就是杀害驯马师的凶手。谁料想直到今天,我发现除了抓住一个叫菲茨罗伊尔·辛普森的年轻人,再没有新的进展,我要采取措施了。不过,这两天我并没有虚度。”
“这么说,你已经对案子了解得差不多了?”
“并不完全知道,但至少对此案的一些重要事实有了初步认识。我可以一一列举出来。我觉得,一个案件的最好的解决方法,就是把案情详细地讲给另外一个人听。如果我所讲的你仍然感到迷惑,我就无法从你那里得到帮助。”
我向后仰靠在椅背上,抽了口雪茄烟,福尔摩斯把身子靠过来,用他那特有的细长的食指在左掌上比画着,向我说着这次促使我们旅行的案情。
“银色白额马,”福尔摩斯说,“是索莫密种,和它驰名的祖先一样有着优良血统,始终成绩斐然。它已经有五岁口了,在赛马场上它每次都为它的主人罗尔斯上校赢得头奖。在惨案发生之前,它是维塞克兹杯锦标赛的冠军,人们在它身上的赌注是三比一,它是赛马迷最为宠爱的,白额马的支持者们也从未失望过,因此赌注是如此的悬殊,仍然有巨额的赌注押在它身上。因而,想尽办法阻止银色白额马参加下星期的比赛,显然同许多人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
“当然,上校驯马的地方是金斯彼安,人们都知道这个事实。为了以防不测,他们对这匹名马加强了保护措施,驯马师约翰·斯德瑞格原来是罗尔斯上校的赛马师,后来因为他的体重增长才换了别人。斯德瑞格在上校那儿干了五年的骑师,七年的驯马师,平时他给人一种热情、诚实的印象。斯德瑞格手下有三个小马倌。马厩不大,里面一共有四匹马。每天晚上都有一个小马倌睡在马厩里,另外两个睡在不远处的草料棚里。这三个小伙子的品行都很好。约翰·斯德瑞格已成家,他住的小别墅距离马厩只有二百米。他有一个仆人,没有孩子,生活过得挺舒适的。那个地方很荒凉,在北边几英里之外,有几座别墅,是塔维斯托克镇的承包商盖的。向西二英里以外就是塔维斯托克镇,穿过荒野,大约也有二英里,有一个美布里马厩,属于巴克沃特勋爵,管理人叫赛拉斯·布朗。荒野之外更荒凉,只有少数流浪的吉普赛人散居着。这件惨案发生在星期一晚上,大概情况就这些。
“和往常一样,这天晚上,这些马匹经过训练,刷洗,九点钟之前就进了马厩并上了锁。两个小马倌到斯德瑞格家的厨房里用了晚饭,另外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