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号话,没有说完。
因为声枪响,打断他。
枪,是四号开。
“这不废话吗?”十号又道,“作为当事人,你对这事儿就没什要补充吗……车探员?”
他最后这三个字出口,便有数人立刻转头朝车戊辰看过去;不过,还是有好几人不为所动、另外还有发出冷笑。
“你认识?”车戊辰又用问题去回答对方问题。
“哈!当然认识你。”十号笑道,“眼前这桌人,基本上全都认识,只是你们不认识罢。”
他这说,众人可以就把注意力又投到他身上来。
号陪审员叙述结束。
他所念那“第份文档”,分为两个部分。
前半部分,是“阳光青少年行为矫正中心惨案”官方备份,以EAS马克·斯克拉姆中尉提交调查报告为建档依据写,基本上来说……就是什都没查出来。
后半部分,则是以第三人称视角描述、关于此案真相。当然,其中并没有提到影织和冼小小事,也没有任何关于当事人心理活动描写;只是以接近“报导”文体,陈述事件经过。
所以,念完这份报告也并没有花去太多时间,十分钟不到,号陪审员就把手中I-PEN放下。
这位十号,本就是个很显眼人,因为……他看起来像个侏儒。
之所以说“看起来像”,是因为也有不像地方。
非要形容话,十号陪审员就像是个十岁不到小男孩,但脖子上却顶着个四十岁大叔脑袋;虽然其面相、神态、嗓音……都像是个凶恶张狂中年白人、其脑袋尺寸也远比小孩子要大,但他脸上皮肤倒还是和儿童样稚嫩、甚至还有些雀斑,他下巴也没有长过胡子痕迹,若仔细观察……他喉结也还没有发育出来。
“怎?你们不信?”十号面对众人围观,丝毫不怯,反倒变得有些兴奋起来,“哼……现在就可以报几个人身份出来哦。”他说着,就指着车戊辰道,“这位五号,就是刚才那份文档里提到巡查官……隶属于FCPS高级探员车戊辰,然后,他左边……哦不……是他右边,从这里看过去左边,总之就是这位四号陪审员先生……呵呵……他可是大名鼎鼎啊,名号说出来就能吓得你们跪下,他就是……”
砰——
然后,这桌人,又陷入沉默。
但这次,沉默没有持续太久,因为十号陪审员很快就打破沉默。
“你就不打算说些什吗?”他将视线投向五号陪审员,并忽然开口问道。
这个五号陪审员,不是别人,正是车戊辰。
“你在跟说话吗?”车戊辰面不改色地回望过去,反问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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