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照片或表现人间温情照片,如果刊登在晚报上,则会为家团圆晚饭餐桌上带来健康话题,增强愉悦和谐家庭氛围;如果刊登在晨报上,就会激起读者人生希望,使人精神饱满地投入天工作。能做到这些,正因为照片具有立刻映入眼帘鲜明形象性,能给人以超越文字直接印象。
因为报纸每天都要报道国内外发生事件,所以刊载阴暗面新闻也是理所当然事。但是,这样新闻用文字来报道就足够,就不要采用场面阴暗、惨烈照片。特别是像《冲撞》那样太过刺激、惨不忍睹照片,认为是不应该上报。如果是作为种“记录”定要保存起来话,也只要将它载入新闻照片年鉴之类发行物就行。如果要刊登在报上,那就请刊登些“现场勘察”之类平静安稳照片吧。
况且,《冲撞》这张照片并非出自报纸摄影部人员之手,而是般摄影爱好者作品,对此,和藤原先生样,内心是相当抵触。如果是报纸摄影部人员所拍照片,们尚可认为这是他们工作,但摄影爱好者照片是出于兴趣爱好结果,是属于“玩票”性质。以“玩票”心态拍出“惨不忍睹”照片竟然拿去参赛,实在是叫人不敢恭维。大赛评审委员长古家库之助认为能拍到这样照片是由于“十万分之偶然”所带来幸运;摄影部长认为只要是新闻摄影,无论是报社摄影部人员拍还是般摄影爱好者拍都样,是完成同样“任务”。对此,觉得这样说似乎有些过头。
如果摄影爱好者无论走到哪里都随身带着照相机,按照评审委员长古家先生所说,是“以备不时之需摄影爱好者常识”话,那就用得上人们针对“紫云丸”海难照片(这幅照片也是个偶然身处救援船第三宇高丸上业余摄影爱好者所拍摄)责难。那是种比起帮忙救人来,更想“拍出好照片,并得到人们赞扬”行为,极端自私。古家先生和摄影部长都声称《冲撞》这样照片在报纸上发表后,具有“增强司机自律心,加深般读者对交通事故关心程度和警戒意识”“警钟”功效。但觉得这样说法未免过于牵强附会吧?
最后要说是,业余摄影爱好者那种“拍出好照片,并得到人们赞扬”心理,和投稿参赛“最好获得年度最高奖,手包揽奖杯、奖状、奖金”意识并无二致。小峰和雄先生所谓悬赏是对于业余摄影爱好者们“鼓励”,会引发“技艺上切磋琢磨”,听起来似乎也头头是道,但认为这种“急功近利”会发展成自私自利之心,助长内心旁观主义。同时,也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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