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只小锣鼓越想越悲凉,好不容易鼓起勇气,居然就在这紧要关头又瘪下去。
勇气没,手却还牵着。
那总该找个合适借口吧?总不能说抱歉大哥,以为你手是茶杯,拿错。
于是红芍真编个烂到家借口,就连墨熄都无法骗过借
最绝是有次红芍喝多点酒,趴在桌上抬起眼,呆愣愣地望着烛光下看书李清浅,看着李清浅搁在书卷边手,忽然就忍不住,悄悄凑过去点,再凑过去点,忽地心血上涌,鼓足勇气握住。
李清浅吃惊,时说不出话来,睁大眼睛看着她。但见红芍面颊酡红,嘿嘿傻笑着,望着他眼睛里满是星辰灿烂。
“大哥……”
照理说郎情妾意,好容易两人中有个鼓足勇气捅破窗户纸,那应当就能互通心意。
可红芍望着李清浅那张清俊儒雅脸,忽然就怯。
许应该说,那些失踪女人都有点像她碎片,有是鼻子像,有是嘴唇像,还有是那颗眼尾黑痣像。
李清浅收起佩剑,抬手弹下她额头:“想不出,不想。”说罢转身回屋里去。
“你你你!你就是不用心!!”红芍追着他,又跳又嚷地,聒噪得厉害,大叫道,“啊!!李大哥朝三暮四!越来越不疼啦!!”
惊得满地芦花鸡跑,院中只小黄狗跟着汪汪直吠,也不知道是在为她助威还是跟她争嗓门。
“……”
她想,她真配上他吗?
早在三年前,当他走到冻饿交迫自己面前,向个脏兮兮浑身还生着疥疮小女孩伸出手时,他就成她哥哥她天神她情郎。
在她眼里,李大哥什都好,长得好,心肠好,法术好,声音也好听。
除没钱,处处都是天下第。
再低头看看自己,虽然相貌还算过得去,但到底是个大字不识傻丫头,又蠢又笨,吃得还多,顿饭能吃她李大哥两倍,嗓门又大,像个铛铛乱敲锣鼓。
墨熄向不太受得女人,梦泽那种沉和还好,红芍这样姑娘简直能排进他人生十大噩梦中去。
但瞧起来,李清浅却觉得她很好,言语间并没有任何不耐烦意思。
再往下看,墨熄大致清楚他们之间关系。
原来,这个红芍是李清浅游历扶义时捡来个逃荒小姑娘。认识她时候,他十八岁,她十五岁。起走南闯北三年半,如今已是亲昵不可分双人。
只是李清浅和红芍都毫无谈爱经历,李清浅自是不用说,红芍看起来虽然吵嚷,其实也是个纯不得姑娘,告白藏在心底从不敢出口。所以虽然他们之间感情,旁人都看得出来,但这俩人却都傻傻地,直不知道该怎跟对方说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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