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你赢,们是人造。他摆摆手,说:不对,不对,只是觉得,也无法证明,只能证明他们不对,从逻辑上,可也无法证明自己对。说:别跟说逻辑和证明,上次数学考试考三十几分。他说:也是,你三十几?三十二。说:比你多两分,你那镜子整得多牛逼,怎数学考这少?他听问起,马上把那次考试卷子翻出来,指着第二题说:这道题其实用个很简单定理,但是在算时候,发现这个定理有些不够,怎说呢,有点啰嗦,就想把它弄短点,又得证明短之后定理和原来定理其实是样严密,你懂吧,严密。结果呢?他兴奋地搓着手,说:考试时间就过去。看到他卷子上,抬头处写着蚯蚓般“初丁班安德烈”,第题是满分,第二题运算占满卷子剩余所有空间,结果是零分。看来,他是把还有其他三十几道题这件事情忘记。问:最后呢,你定理怎样?他高兴地说:错。原来表述,应该是最完美。
和安德烈真正成为朋友是因为足球。
初下学期冬天,迟迟没有下雪。就在那个冬天,雪把地面覆盖之前,开始懂得点踢球窍门。足球来到脚下之间,能听见自己兴奋呼吸,所有神经都把灵感传导到脚上,髋和脚腕随时准备把这只皮球控制得像是身体部分。无师自通地掌握球旋转,发现要想让球听你话,就要让它在你脚底下旋转起来。只用个月时间,便可以带球时候不用低头看它,让它自如地在脚下打转,然后观察队友正在什地方奔跑,对手正在从什方向向赶来。热爱带球,就像个婴儿热爱妈妈乳头那样,无时无刻不想把它衔在嘴里。讨厌传球,就算是所有人都向扑来,而队友已经排列整齐站在对方面前,也会勇敢地选择独自把球从所有人中间带出来,绕过队友,送进对方门里。这也许是那时生活中仅存快乐。可当时忙着把球踢得更加精湛,根本没工夫想到这是快乐,在生活已经全面褪色时候,足球成紧紧抓住色彩,妄想,在这个操场上重新成为英雄。
当时很多人讨厌和踢球,因为他们会闲下来,除向吆喝着希望把球传给他们,没有别事可做,有几次听见他们声音已经近乎于哀求:李默,传啊,传给!无动于衷,继续让和足球舞蹈。有次足球从侧面飞来,用脚内侧把球轻轻停在半空中,它像只陀螺样在那里旋转。两个人站在身边,他们同时伸出脚希望把球踢走,把身体从他俩之间穿过,在他们以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可能部分章节内容会丢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