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葛明笑,道:“只是证明钱坤拥有和外界隐秘联系手段。现在
钱坤解释:“澳洲地多租金低,量子研究数据收集室和将来实验室等都会在澳洲发展。东唐人多地少租金贵,办公室只相当于个指挥所。由于还未进入第二阶段实验阶段,所以通过互联网就可以进行办公。”
诸葛明:“第三层呢?”
钱坤道:“第三层是私人住所和私人研究室。”
诸葛明:“第2号证据,这是从你私人住所搜出设备,主要是通讯加密设备。根据技术人员分析,你长期租借印度颗通讯卫星频道。根据租约,印度卫星公司有义务每天0点清除频道所有数据。也就是说,没有人知道你通过这条频道和谁联系,联系多久。”
钱坤回答:“是个很注重隐私人。”
诸葛明低声道:“放。”职务犯罪打不,从法理上来说,东方、赵风和钱坤是伙,告钱坤职务犯罪,确实也说不过去。职务犯罪是调查钱坤借口,并非调查钱坤结果。
九尾:“方确认赵风为烈焰犯罪团伙成员。同意辩方律师提出,撤销对钱坤职务犯罪指控。”
南宫腾飞深吸气,坐正道:“大战即将拉开帷幕,敌军还有30秒到达战场。”
……
烈焰是犯罪团伙,这点不需要庭辩。需要辨明是钱坤是否为烈焰团伙成员,其在烈焰团伙中处于什位置。
诸葛明反问:“这和隐私有什关系?”
南宫腾飞举手:“近期司法业内最关注是检察官越三尺案件。根据案件调查,越三尺违规操作,使用国家机器监视大量普通市民,包含账户,通讯记录,定位等各项数据。由此看来,钱坤做法看似比较激进,但却有着符合逻辑合理性。科研成果是不能按照金钱来衡量,为保密,钱坤利用安全频道和外界进行重要通讯,是非常正常行为。”
诸葛明问:“呵呵,请问钱坤,都和哪个国家人通讯?”
南宫腾飞:“反对,已经说明是隐私,除非检方能证明钱坤和不适当人进行通讯,否则钱坤没有必要回答这个问题。”
法官:“反对有效,检方有证据吗?”
诸葛明:“钱坤,你日常住在哪?”
钱坤:“住在研究院内。”
诸葛明:“具体点,是研究院内宿舍,还是研究院内量子教育研究办公室内?”
钱坤:“有间宿舍,但大部分时间是在办公室。”
诸葛明:“量子教育研究办公室为研究院大禹楼东南位置,整体为封闭式结构。共有三层,第层和第二层为三百平米,第三层为百五十平米。第层和第二层主要工作是数据收集和普通行政工作,还有财务工作人员,没有正式科研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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