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博准时到达,上庭,承认自己借钱,给三百五十美元,五十美元为利益。给完钱就走人。期间只花费四分钟。大联盟杀手还没在法院外就位,拉博已经上防弹汽车离开法院。同时这案子已经结束,没有第二庭,自然也没有第二次和第三次机会。
寒子在原告席上拿三百五十美元惊呆。这钱也太好赚把?寒子看向听审席曹云,曹云也是头雾水。真实情况是这样,当天晚上在酒店酒吧,拉博当酒保面请位美女喝酒,但是有事先离开,没有结账。寒子就向这位美女购买这杯酒权利和美女因为这杯酒愿意支付给酒保小费,为把案件搞更复杂,寒子伪造借据。
伪造借条是因对方确实与伪造人存在债务关系,这类行为很难认定为犯罪。
曹云规划好:第庭要庭战借据。寒子说明情况,法官会要求酒保和美女出庭作证,所以当天就此休庭。找到酒保和美女后,再来庭。
你直接给钱就太不厚道吧?寒子调查两天,老子准备天,还花三百美元买那杯酒债权。
葛明:“如果你不让拉博出庭,说不好你得下岗。你作为警局局长,知法犯法,不将法院传票当回事。不仅违法,还侵犯拉博权益。”
刘浩问:“这明显就是假。”
诸葛明回答:“没错,是假。但是这是民诉案,警察不能介入调查。到法庭上,证明借据被证明是假。伪造借条叫诈骗罪,诈骗未遂,金额小,以曹云和几个检察官关系,人家不会对严子寒提出指控。但捏造事实,妨碍司法秩序处以三年以下监禁。明面看严子寒伪造借据是要坐牢。”
刘浩:“实际上?”
诸葛明:“曹云肯定不会让严子寒坐牢。应该有类似情况,严子寒买借据,或者是存在事实伪造借据诉讼。这类情况是不会被定义为诈骗。从这些情况分析,曹云有打两庭打算,他要把案子搞非常复杂。”
这官司典型虽胜尤败,曹云还没发力就被人拍死。不管怎说,曹云最少履行和曹烈之间
刘浩:“应该怎处理?”
诸葛明:“只能让拉博出庭,而且把借据认,给她三百块。这样来,就不用出二庭。”诸葛明算是名公正人,他不能看着曹云操控司法,也不想看见拉博横死街头,让罪犯逍遥法外。至于越三尺和曹烈事,他不想管,他是就事论事。
……
大联盟找不到拉博藏身点。现在拉博现身,从藏身点安全屋到法院,大联盟杀手是没有多少机会。剩下三个机会。第个机会,拉博离开法院。第二个机会:拉博再次出庭。第三个机会:拉博再次离开法院。
但是诸葛明四两拨千斤,直接破掉曹云*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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