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税类(包括承继税、所引税、运输税)。 周培公还提出朝廷应该对官有财产和官办实业的收入以及行政规费和罚金等非赋税收入认真经营,主张通过发行公债的办法筹措整顿币制的经费。 这是一个完整的资本主义性质的税制改革方案,孝宗朝以后的税制基本上是循此演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