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税类(包括承继税、所引税、运输税)。 周培公还提出朝廷应该对官有财产和官办实业收入以及行政规费和罚金等非赋税收入认真经营,主张通过发行公债办法筹措整顿币制经费。 这是个完整资本主义性质税制改革方案,孝宗朝以后税制基本上是循此演进。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可能部分章节内容会丢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