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害而被起诉、服刑。那时候他想,要是真去坐牢,捡肥皂什且不论,大学是上不成,这生接下来路也会颇多波折。
然而,眼下他摊上事,比上次严重万倍。他杀人,而且从哈德利身上伤口来看,够得上“手段极其残忍”“情节极其恶劣”“后果特别严重”。他面对,将会是几十年到无期刑期,甚至于……死刑。
冯斯失魂落魄地挪动着铅样沉重双腿,在哈德利教授小床上坐下来,只觉得浑身都在止不住地抖啊抖啊。于他而言,在过去次次冒险中不断面临死亡威胁是回事,自己作死则是另外回事。他努力地回想刚才到底发生什,却发现自己对现实中切完全没有任何印象。
他始终只能记起幻境中切:阳光灿烂校园,人声鼎沸草坪,姜米明亮如星双眸……他觉得自己明明只是在拥抱着姜米,和自己思念已久姑娘互诉衷肠,如果那不是在人声鼎沸公众场合,而是在某些私密空间,保不齐还会干点什坏事——怎眨眼工夫,就跳到血淋淋凶案现场,而自己居然成杀人嫌疑犯。
定是躲在哈德利衣柜里那个东西捣鬼!冯斯猛然间醒悟过来。他连忙站起来,步跨到简易衣柜前,发现衣柜拉锁已经被拉开,里面除哈德利衣物之外,什东西都没有。晚步,冯斯失望地想,要那个玩意儿自己跑,要被人拿走。
他也有些明白,当那个未知玩意儿发出古怪叫声时候,哈德利教授极力想要赶他走,定就是试图抓紧时间处理掉它,以免发生无法预料后果。然而,自己想起几个月前离开詹莹后发生悲剧,没有听哈德利话,结果……这次又选错。
还真是个衰神呢!冯斯懊恼地捶着墙。两次,不同选择,结果两次都错。詹莹死,哈德利也死,而自己……似乎马上就要陷入人生最大危机之中。
想到这里,他赶忙回身把那把沾满血迹刀捡起来,考虑是不是应该用床单把上面血迹和指纹全部擦掉。他性情里倒是向有“每逢大事有静气”成分在,短暂慌乱之后,那种灵魂深处混不吝又发作。管你妈!他狠狠地想,老子是天选者,梁野路晗衣他们绝不会眼睁睁看着去吃枪子儿而不管。最坏结果不过是从此从“这个世界”消失,正式成为守卫人中员,那样虽然会有许多不舍,也总比挂掉或者辈子捡肥皂强。
当别无选择时候,至少不要选最坏那种结果吧。
然而命运似乎总是喜欢捉弄人。正当冯斯脑门子焦躁地回忆着他在小说和电影里见过那些不靠谱清理犯罪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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