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里闹出人命。
几个壮汉拿门板儿抬着个溺水妇-人奔到他们面前。
不多时,另拨人又背着个面白唇紫、知觉全无年轻女-子冲到院子里。
每个人都在焦急高喊:“孙神医救命!”
可是,这次连老孙都无能为力,个跳河,个服毒,送来得太迟。
老头把书合上,露出封面,嘿嘿笑:“不是啦,是杨柳街上说书小李自己写小说,《春三十娘大战猪八戒》!好看哪!”
他彻底沉默。
五十年时间,不长不短,老头医术,他学到大半。用刀已是最后课程,也是最难段。可是,老头从来不让他单独为人诊症,总说他还未到出师时候。
五十年,除脸上又多几条褶子,头发又稀疏大半之外,老头也没有多大变化。
他问过老头到底多少岁,老头笑嘻嘻地说:“千三百三十岁。”
馆前,昏死之前看到最后个人,就是老头。
那天他还是像今天这样,穿着不合时令布衣布鞋,满脸褶子,身药味,腰间拴着棕黄色葫芦,涂膏似油亮光润。
老头汤药,给他捡回条命。客栈里,吃饱喝足他,看着专注翻书老头,说:“要跟你学医。”
“行啊。”老头眼也不眨地回答。
事情就是这简单,他成老孙学生。
房间里,两具尚有温度尸体各躺边,各自熟人拥在起哭哭啼啼。个三十来岁男人,长相还算斯文称头,跪在中间,边扇自己耳光边疯子似喃喃:“把劈成两半就好!劈成两半就好!”
第五篇站在门口,看两眼,转身走到院子里石阶上,老头正坐在
他不信:“人不可能活那久。除非你是妖。”
“有长生术,信不信?”老头拍拍那个不离身葫芦,神秘兮兮地说,“等翘辫子,就把这个葫芦送给你。医道之精华,都在这上头。”
真是个满嘴胡话老家伙啊,那个破葫芦他又不是没偷看过,里头毛都没有根,大多数时候是作为水壶或者酒壶使用,有时候老家伙连外头没喝完肉汤也会拿它装回来。
他揉揉酸胀眼睛,视线从镜子上挪开,转身走到桌子前,深吸口气,重新拿起刀与树叶。
3
老头说名不正言不顺,你还是要有个正经名字。
他以为,会有多“正经”名字,结果老头皱眉想半天,看看手里书本,拍桌子:“有!就叫第五篇吧!”
这叫什破名字!
老头说,刚好看到第五篇,这就是天意啊!再说。“第五”本身就是个源远流长复姓,多有意义!
“随便吧。”他摇摇头,看着老头手里书,“那是什?跟医术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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