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四王冠”,教堂名,因四圣徒而得名。
(16)拉丁文,天蓝色和棕色。
相反,他出入圣约翰·德·博维街大小学堂倒是相当勤快。瓦耳圣彼得教堂住持每次开始宣讲教会法典,总是发现有个神学生在他讲坛对面,贴着圣方德尔惹席耳学校根柱子站着,那就是克洛德·弗罗洛:他携带着硬壳写字板,咬咬鹅毛笔,垫着磨损膝头书写,冬天,还得对着手指呵气。教会博士米勒·狄利埃先
确实,克洛德·弗罗洛不是寻常之辈。
他出身于这样个中等阶层:按照上个世纪那种唐突无礼说法,叫做高贵市民或小贵族都行。这个家族从帕克勒兄弟继承蒂尔夏普采邑。这片采邑原属巴黎主教,为采邑上二十栋房屋,在十三世纪,在教会法庭打过官司不计其数。现在作为该采邑所有主,克洛德·弗罗洛是巴黎及各关厢有权享有年贡七乘二十加(9)位领主之,于是,他姓名长期以这种身份记载在存放于田园圣马丁教堂档案中,排列在汤加尔维府邸(属弗朗索瓦·雷兹)和图尔学院之间(10)。
(9)当时种计数法,即141
(10)他作为蒂尔夏普领主,按字母顺序排列如此。
克洛德·弗罗洛早在幼年,就由父母决定终生从事神职。他被教以用拉丁文阅读,还学会低眉垂目、轻言细语。童稚之年,就被父亲送进大学城托尔希学院去隐修(11),依靠弥撒祈祷和辞典(12)经文,长大成人。
(11)托尔希学院是神学院,隐修是指过神学生幽居生活。
(12)这里“辞典”指学习拉丁文和古希腊文。
好在这孩子生性抑郁、庄重、认真,学习勤奋而且学得快。游戏时候从来不大声嚷嚷,傅阿尔街冶游狂欢简直不涉足;什叫做darealapasetcapilloslaniare(13)根本不知道;四六三年那次,bao乱(史家以“大学城第六次骚动”为题严肃地记述这事件)中绝对未曾露面。他难得揶揄蒙泰居神学生,不喜欢嘲笑他们那身装束,虽然他们以身穿cappette而博得美名(14);也不怎嘲弄朵尔芒学院靠奖学金念书那帮子穷学生,尽管他们脑袋剃得溜光,身上穿粗呢子大衣是三种颜色:青绿色、蓝色、紫色(按照四王冠(15)红衣主教在特权凭证中说法,叫做azurinicolorisetbruni(16))。
(13)拉丁文,打人耳光和互相揪头发。
(14)cappette是种短斗篷。据说,这里所说“美名”是指这些学生博得绰号为“cappet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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