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警察局被放出来后,走个小时才回到公寓。房间各个角落都好像被搜查过,所有东西都稍稍移动过。
到傍晚,房东来找,他是个六十多岁老人,他说想要解下被带去警察局事。就把在警察局说话重复说遍。即使这样,房东还是说希望搬走,他单方面决定只给个星期时间。
“到大野岛。”
告诉出租车司机后,靠在座位上。拉起外套衣领,深深吐口气。抬头看看车窗外,看见JR佐贺车站字样。霎时觉得自己好像看到幻影似,将太阳眼镜取下。但
女人将脸埋在小美头发里,大叫:“没错!”
慢慢看着警官。
“可不可以麻烦你跟会警局?”
“为什?”
“因为你涉嫌诱拐幼童。”
“不会占用您太多时间,马上就好。”
只好打开门锁。
门下子就被用力撞开。
“等下,什事……”
“美岬!”
有薯片哦!”
声音似乎传不到小美耳里,小美看着天花板直叫着妈妈,大颗大颗眼泪流下来,只是不断叫着妈妈。
房间电铃响。
来回看着门和哭个不停小美,电铃又响。
“小美,你等下哦!”
“不是那回事……”
“们回局里审讯。”
走出房间就看见下面有巡逻车。红色光照亮四周,看见乱哄哄人影逐渐聚集过来,在大家注视下坐上巡逻车被带走。
在审讯室里将事情经过说遍。因为那女孩个人看起来很寂寞样子,所以就去跟她玩。她说又冷又饿,所以就带她回家给她吃泡面。警官问为什他来时候女孩在哭,问是不是虐待她,回答也不知道,可能是因为看不到妈妈而感到害怕吧!绝对没有虐待她。还说出自己曾被关过两次,心想反正警察查话也会知道。可能是因为这样,他们要去做尿液检查。当天晚上住在拘留所里,拘留所很冷,冷到鼻涕都流出来。
第二天审讯是从中午开始,审讯官告诉尿液检查结果是阴性,房间内也没搜到安非他命,而且供词和小女孩证词致。结果只受到警告处分,就被释放。
从警官后面跑出个哭肿双眼女人,直接穿着鞋子走进房间。
“妈妈!”
小美跑到女人身边,女人紧紧抱住小美。
“美岬,对不起,对不起。”
“这是您孩子没错吧!”警官说。
跑到玄关。
“是谁?”
从猫眼里看见名警官站在外面。
“这晚,很抱歉,想请教您些关于隔壁邻居事。”
“现在正在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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