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五 家(4 / 10)

这着实伤了她和我爸的心,也愈加确凿地证明了我邪恶的本性。但是没人想明白,在我小小的等式里,两个母亲意味着第一个永远离开了。两个祖母不就意味着同样的事吗?

我如此害怕失去。

外婆走的时候,是我发现的。我不知道她已走了。我只知道她没有读故事,也没有吃果酱奶油三明治。

后来我们收拾行李,离开了有三座花园、背倚陡峻山林的外公家。

我们搬回沃特街那栋两上两下的房子。

所以,我妈会边弹钢琴边唱《上帝涂抹你的过犯》,而我会在煤库里唱着《要喜乐,上帝的圣徒》。

领养的麻烦是,你永远不知道自己将得到什么。

我们家的生活有些古怪。

我五岁才上学,因为我们住在外公家,照料垂危的外婆。上学的事难以兼顾。

外婆垂危的那段日子里,我常走进面朝玫瑰园的起居室,爬上她那张高高的大床。那是一间温馨明亮的屋子,我总是第一个醒来的人。

有地接近幸福。幸福仍在玻璃门的另一边,但至少她能透过玻璃看见,有如一名囚犯得到朝思暮想的爱人探访。

她想要幸福,我想这是我令她如此恼怒的主要原因。我就是没法活在一个合上盖子的浩瀚的垃圾桶里。她最喜欢的歌曲是《上帝涂抹你的过犯》,而我最爱的是《要喜乐,上帝的圣徒》。

我依旧唱这首歌,还把它教给我所有的朋友和教子,它十分荒唐,我觉得它相当美妙。全部歌词如下:

要喜乐,上帝的圣徒,

没有任何事好忧虑;

我想,母亲的抑郁症就肇始于那时。

我住在家里的十六年间,父亲不在工厂轮班,就在教堂。这是他的模式。

母亲整夜清

小孩和老人可以相处得非常融洽,我喜爱钻进厨房,站在凳子上,做些乱糟糟的果酱奶油三明治。这是患喉癌的外婆唯一能吃的东西。我喜欢三明治,不过只要是食物,什么我都喜欢,再说,那时候还没有亡灵在厨房徘徊。也可能只有我母亲看得见他们。

三明治做好后,我拿去高高的大床边——我想那时我大概四岁——唤醒外婆,我们吃掉三明治,果酱滴得到处都是,再一起读书。她读我听,我读她听。我擅长读书,如果启蒙的书是圣经,你必定会擅长朗读……不过我从最初就喜爱文字。

她给我买了凯瑟琳·黑尔[1]全套的《橘子酱花斑猫奥兰多》。奥兰多特别橘黄,特别儒雅。

那段日子很美好。有一天,我父亲的母亲来访,他们向我介绍说那是“你的祖母”。

我说:“我有一个祖母了,不想再要一个。”

没什么能使你恐惧,

没什么能叫你怀疑;

要记住耶稣拯救你;

所以何不信他高呼,

明朝,你将后悔曾经忧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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