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除新政始允为枢密副使。”
司马光为宋朝宰相,其为人所崇敬,不仅与范仲淹齐名,他还是包罗万有部中国史《至五代北资治通鉴》作者。这部书全书二百九十四卷,附录考异三十卷,学富识高,文笔精练,为史书中之北斗,后世史学著作之规范。初稿《长编》多于成书数倍。他写作此书时,直孜孜不懈,每日抄写,积稿十尺,最后全稿装满两间屋子。此空前巨著费去作者二十五年工夫。
引起最后争论问题,是青苗贷款法。在制置三司条例司研讨数月之后,青苗法终于在神宗熙宁二年(○六九)九月公布。朝廷派出四十位专使大员,到各省去督导实施新法。不久之后,即分明显示官家款项并不能如预先之估计可由人民自行贷出。专使所面临之问题即是:径行还京陈明使命未能达成,抑或勉强人民将款贷去而回京禀报新政成功。官家愿将款项借予富户,以其抵押较为可靠,但富户并不特别需要借款。贫户急须借款,但官家必需取得抵押,因知其无还债能力。有些特使乃思得办法,按人民之财力,自富至贫,将官款定比分配。但是贫户太贫,实在无力借款,只有富户可借——这正是现代银行财务事业基本特性。官方要做到贫户确能归还贷款,于是使贫户之富有邻居为之做保。个特使向京都报告中说:官方把贷款交与贫户时,贫户“喜极而泣”。另个特使,不愿强民借贷,回京报告大不相同。御史弹劾放款成功特使,说他强民借贷,大违朝廷之本意。王安石亲自到御史台对诸御史说:“你们意欲何为?你们弹劾推行新政能吏,却对办事不力者默不作声。”
韩琦那时驻在大名府,官居河北安抚使,亲眼看到青苗贷款法实行情形,他向皇帝奏明青苗贷款是如何分配出去。这若与苏东坡火爆发作相比,韩琦奏折可以说是顾虑周详,措词妥帖,言之有物,真不愧是个极具才干、功在国家退职宰相手笔。在奏折上他说,甚至赤贫之民也有分担款额,富有之家则要求认捐更多。所谓青苗贷款也分配给城市居民负担,也分配给地主和“垄断剥削者”,须知这两种人正是青苗法所要消灭。不可不知是,每借进笔钱,短短数月之后就要付出分半利息。不论朝廷如何分辩,说贷款与民不是以营利为目,百姓都不肯相信。韩琦指出,纵然阻止强迫贷款,要力行自愿贷款,并无实际用处,因为富户不肯借,穷人愿借,但无抵押;最后仍须保人还债。同时,督察贷款特使急于取悦于朝中当权者,低级官吏又不敢明言,韩琦说,他自思身为国家老臣,势不得不将真相奏明皇帝。他请朝廷中止新法,召回特使,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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