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出去。
九月,他独自下乡去看那块田庄。他曾记此事说:“吾来阳羡(宜兴),船入荆溪,意思豁然,如惬平生之欲。誓将归者,殆是前缘。吾性好种植,能手自接果木,尤好栽橘。阳羡在洞庭上,柑橘栽至易,得当买小园种柑橘三百。元丰七年十月二日于舟中。”
后来他又另买块地,是从官家买,后来曾为此地涉讼将近百年之后,曾有作者记载苏东坡重孙子仍住在宜兴那块农庄上。
苏东坡现在总算办件事,到底是极其愚蠢,还是宽宏厚道,看法也就因人而异。他给滕元发写信,说他要在荆溪上找栋房子,他真找到。他和友人邵民瞻去找,结果找到栋很好老宅子,也付五百缗钱。这就用光他所有钱,但是苏东坡很高兴,心里盘算回去把家眷接来住进去。天晚上,他在月光之下和邵民瞻在村中漫步,经过家时,听见里面有女人哭泣声。他俩人叩门走进去。老妇正在屋角里哭。问缘故,老妇人说:
“有栋房子,百多年来直是们财产。有个败家儿子,把那房子卖给别人。今天不得不从那栋老房子里搬出来,在那老房子里已经住辈子——这就是为什哭缘故。”
苏东坡很受感动,又问她:“那栋房子在哪儿?”
苏东坡大惊,原来那正是他用五百缗钱买那栋房子。他把契约从衣袋里拿出来,在老妇人面前把火烧。第二天他把那个儿子找来,告诉他再把老母请回旧宅去,并没有再讨回付房钱。那个儿子到底是已经用那笔钱还债,还是另有别原因无力付还,们就不得而知。苏东坡于是回到城中,既没房子,又损失五百缗钱。但是当时东坡时为真情所感,无法抑制,竟对自己家后果不管不顾!事情做得美则美矣——还有什别好说!
回到常州之后,在十月里,他给皇帝上书,请圣命谕允居住于常州。在皇帝应允之前,他还是要去接新任命,远在国都西部,大约有五百里旅程。他携带着全家往都城方向前行,慢慢行进,盼望如幸蒙圣命恩准,就不致花费往返两次旅费。但是迄未获得思准消息,他勉强前行,到达京都。们若相信他诗上所说,他眷属真是忍饥挨饿。到泅州淮河边,他给朋友至少写三首诗都提到饥饿。在首诗里,他自比为夜里啃啮东西饥鼠。在太守送食物到船上时,孩子们欢声雷动。看情形他们不能再前进,他决定再给皇帝上表章,这时住在南都老友张方平家,静候圣旨到来。
他上皇帝第二书,是二月间在泅州写,其中部分如下:
但以禄凛久空,衣食不继。累重道远,不免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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