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奈保尔冰与火——我读《布莱克·沃滋沃斯》(3 / 11)

如果们换个写法,像大多数平庸作品所做那样,先用个段落去交代沃滋沃斯乞丐身份,再用另个段落去交代

写信女人。然而有条,不管这个男人还认不认识这个女人,他们之间不可能是“素昧平生”关系。他们之间关系只能是这样——(你)见过多次、却已经不再认识(特地把北京大学张玉书教授译本拿过来比对过次,尽管不懂德语,可还是要说,张玉书教授翻译才是准确。——说需要懂外语?不需要。

第二个例子来自《朗读者》,作者施林克。它译本同样众多。在小说第四章,女主人公汉娜正在厨房里头换袜子。换袜子姿势们都知道,通常是条腿站着。有位译者也许是功夫小说看多,他是这样翻译——她金鸡独立似条腿平衡自己面对“条腿站立”这个动作,白描就可以,为什要“金鸡独立”呢?老实说,看到“金鸡独立”这四个字就闹心。无论原作有没有把女主人公比喻成“只鸡”,“金鸡独立”都不可取。它伤害小说内部韵致,它甚至伤害那位女主人公形象。——说这话需要懂外语?不需要

现在,布莱克·沃滋沃斯,个乞丐,他来到“”家门口。他来干什?当然是要饭。可是,在回答“”“你想干啥”这个问题时,他是这回答别致:“想看看你们家蜜蜂。”

在肮脏、贫困乞讨环境里,这句话是陡峭,它异峰突起,近乎做作。它之所以显得不做作就是因为前面已经有四朵奇葩。们仔细看看这句话,行乞是个绝对物质化行为,“看蜜蜂”呢,它偏偏是非物质,属于闲情逸致。这是诗人语言,肯定不属于乞丐。在这里,作者为们提供沃滋沃斯个身份,诗人。

可是,们再看看,这个诗人究竟是来干啥——

他问:“你喜欢妈妈吗?”

“她不打时候,喜欢。”

他从后裤兜里掏出张印有铅字纸片,说:“这上面是首描写母亲最伟大诗篇。打算贱卖给你,只要四分钱。”

这是惊心动魄,这甚至是虐心。顽皮,幽默。这幽默很畸形,你也许还没有来得及笑出声来,你眼泪就出来,奈保尔就是这样。

现在们看出来,当奈保尔打算描写乞丐时候,他把乞丐写成诗人;相反,当奈保尔打算刻画诗人时候,这个诗人却又还原成乞丐。这样种合二而写法太拧巴,两个身份几乎在打架,看得们都难受。但这样拧巴不是奈保尔没写好,是写得好,很高级。这里头也许还暗含着奈保尔哲学:真正诗人他就是乞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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