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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故乡?——读鲁迅先生的《故乡》(4 / 13)

实是我们的第一代“先锋文学”。因为救亡压倒了启蒙,现代主义文学的实践后来中断了而已。谈论鲁迅的小说,象征主义是一个无法逾越的话题。

按照我们现行的现代文学史,通常都把鲁迅界定为伟大的现实主义作家。从思想与文化意义上说,这个说得通,但是,仅仅局限在小说修辞的内部,这个判断其实是不准确的。的确,鲁迅拥有无与伦比的写实能力,但是,写实能力是一码事,是不是现实主义作家则是另外的一码事。我们在谈论鲁迅的象征主义创作时,一般习惯于讨论《野草》和《狂人日记》。但是,我们先来看茅盾先生的《子夜》吧,《子夜》的故事发生在哪里?上海。《子夜》写的是什么?上海。你要想了解20年代、30年代的上海,你就去读《子夜》,那是地道的上海“诗史”,甚至干脆就是历史。在当年的上海,吴荪甫和赵伯韬一抓一大把。你要说《子夜》写的是30年代的沈阳或陕北,我会抽死你。这是标准的现实主义作品。现实主义和象征主义最大的区别就在一个基本点上,看它有没有隐喻性,或者说,延展性。通俗地说,现实主义是由此及此的,象征主义则是由此及彼的,——言在象,而意在征。

鲁迅深得象征主义的精髓,从《呐喊》开篇《狂人日记》开始,鲁迅小说的基本模式就不是现实主义,而是象征主义的。鲁迅先生对象征主义手法的运用,在《药》这个小说里头几乎抵达了顶点。正因为如此,在《呐喊》里头,《药》反而有缺憾,它太在意象征主义的隐喻性了,它太在意“象”背后的那个“征”了。所以,《药》是勉强的。包括小说的名字。可以说,《药》的不尽人意不是现实主义的遗憾,相反,是象征主义的生硬与局限。

和《药》比较起来,《故乡》要自然得多。——如果我们对鲁迅没有一个整体性的阅读,把《故乡》这样的作品当作“乡土小说”或“风俗小说”去阅读,一点问题都没有。但是,《故乡》绝对不是“乡土小说”或“风俗小说”,鲁迅是不甘心做那样的作家的。从作家的天性上说,鲁迅很贪大;从作家的实际处境来说,鲁迅有“任务”,也就是“听将令”。

有两句话我不得不说,第一,先生是一个很早熟的作家;第二,鲁迅是一个大器晚成的小说家。这就带来了一个问题,先生其实是一个把自己书写过两遍的作家。他“重写”了他自己。这在世界文学史上也许都没有先例。事实上,在写小说之前,先生的思想与艺术能力就已经很成熟了,但是,有两个“使命”他没有完成:第一,他不够普罗;第二,尚没有“白话”。这两件事其实是一件事。因为陈独秀等一干同仁,先生用当时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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