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新
笔。”
就连用削笔刀削掉磨粗笔尖,都觉得浪费时间。
“还有墨水。墨水没。”纳森粗声说道。
侍者无视于这个连小费也不给蛮横年轻客人。
“给笔,快点!”
他进某个富豪创设
学校,但上课内容全是在毕业后从事学校斡旋
职务所需
商业用语、法律用语,纳森完全不感兴趣。
他在十四岁毕业,受雇于与学校有关系法律事务所,担任见习生。见习时间为七年,这段期间没有薪资。
他在工作闲暇时持续创作诗。
肯定他才能
,只有佩勒姆牧师
个人。
纳森当个无给见习生,忍耐
三年,终于辞去工作,搭上驿马车。
格不入,有些怯场。但比起介意周围,纳森更满脑子寻思着该如何将这几小时之间体验告诉爱德与奈吉。
从乱斗之中拯救
那位小姐。
转换成话语,短短句就结束
。当时
那种恍惚感,究竟该如何形容才好?若是无法将之以韵文表达出来,岂不是没有资格自称诗人
吗?
纳森只吃碗粥,肚子饿
,于是点
姜饼。他指着写作
客人,对途姜饼来
侍者询问:“
可以借些纸笔和墨水吧?”
笔记用具备齐,但他难以专注于诗作。
纳森用拳头敲桌。
他感觉
他昨天才刚抵达伦敦,却觉得那些仿佛遥远过去。
……嗟吁!明月炯炯遍照,血潮驰骋于草叶血脉。年轻奴隶蹒跚而行——他笔在纸上滑动着。微弱之心违抗烈风。百鸟俱亦沉眠,奈何……
羽毛笔尖端变得粗糙,开始刮纸
。瓶里
墨水也所剩不多。不过
开始侍者拿来
就是用旧
笔和只剩
点
墨水瓶。如果在这里停笔,奔腾
诗兴将会消失。他右手写着,眼睛盯着纸页,举起左手唤来侍者。
侍者迟迟不来。纳森不耐烦,大声叫人。
“请安静。”侍者劝谏说。
他闭上眼睛,回味与伊莲邂逅。
不意之间,天启降临。纳森把咖啡杯挪到旁,将羽毛笔尖浸到墨水里,开始记下在脑中流泄而过
辞汇。
显现在他脑中,是描述异国公主与年轻奴隶之间爱情
叙事诗。他把标题订为《悲歌》,以符合题材
古语写下。纳森自幼开始,便读破乔叟(注7)、莎士比亚、弥尔顿(注8)、蒲柏(注9)等人
作品。《坎特伯雷故事集》是十四世纪
诗人乔叟以当时
俗语写下
作品,纳森读
是十八世纪出版
版本,附有注释,他靠着那些注释读完全篇,习得
古语。
自从在父亲遗物里面找到羊皮纸文件以后,他便解读里面
古语,学到异于十八世纪
拼字、修辞还有独特
字体。
可是这些知识与才华,在故乡半点也派不上用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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