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露丝想起了她学开车的时候(6 / 7)

“开得很好,露西,”她父亲说,“假如你遇到比今晚还糟糕的情况,我相信你也不会忘记学到的东西。”

从泳池里上来时,露丝全身发抖,她知道应该先热身再和斯科特·桑德斯打壁球,但回忆学车的过程和《格雷厄姆·格林传》已经让她的心情低落下来,虽然并非诺曼·谢利的错,但这部传记写到了一个令她反感的转折点,谢利先生相信,格雷厄姆·格林小说里的每一个主要人物都在现实生活中有对应。接受《泰晤士报》采访时,格林本人曾告诉V.S.普利切特“我不能发明人物”,然而,在同一个采访中,虽然承认他的人物是“真人的混合体”,格林却否认他笔下的人物是根据现实创造的。“真人太受限制了,会被想象中的人物排挤的……”可谢利先生却用了大量篇幅讨论“真人”。

露丝尤其为格林早年的感情生活难过,他的传记作者说,他把“难以自拔的爱”献给了最终成为格林妻子的那位“狂热的天主教徒”,而这正是露丝对于喜欢的作家所不想知道的一面。“作家的心中有一块碎冰。”格林在《一种人生》中写道,但在年轻的格雷厄姆写给未婚妻薇薇安的日常信件中,露丝却看到一个被迷得神魂颠倒的男人在以她熟悉的可悲方式追求女人。

露丝就从来没有因为爱情神魂颠倒过,也许她不情愿接受艾伦的求婚是因为她知道艾伦被她迷得神魂颠倒。

《格雷厄姆·格林传》读到第338页的时候,她没有接着往下读,这里是第二十四章的开头,章节名称

之后,又叫她往东拐,沿罗斯福路上三区大桥,然后由中央公园大道到长岛高速路,之后她父亲就睡着了,露丝记得她可以在马诺维尔出口下高架桥,所以不用叫醒父亲,问他回家的路。

路上的车几乎全是回纽约度假的——头灯不停地刺激着她的眼睛——同向的车道则空空荡荡,她几次把油门踩到底,想看看这辆老沃尔沃究竟能跑多快,结果两次达到了时速八十五英里,一次九十英里,然而这样的速度会导致车身前部震动,所以她大部分时间都保持限速,想着哥哥们死去的经过——尤其是她母亲想要捡回蒂米的鞋子的那一段。

汽车穿过布里奇汉普顿的时候,她父亲才醒。“你怎么没走小路?”他问。

“我喜欢让那些灯照着,别的车的头灯。”露丝说。

“哦。”她父亲说,似乎又睡着了。

“那是只什么鞋?”露丝问。

“那是只篮球鞋,蒂米最喜欢的。”

“高帮的?”她猜测道。

“对。”

“明白了。”露丝拐上撒格大街,虽然那时沃尔沃四周没有别的车,露丝还是打开了转向灯,在距离转弯处还有五十码的地方,她就让转向灯闪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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