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下包香烟里取根点燃,深深地吸口,含着它,吐出去。时间希望它是大麻,想知道下次能从哪里弄点来。给自己倒上杯喝——威士忌杯里倒上纯伏特加——喝大口。它定不能失效。作家鸦片,想。他妈怎变成这个老套家伙?
上次。上次是怎做到?走到餐室墙壁前排排书架旁,嘴上叼着香烟,从最上面格取下本书。定有什线索,在这本书里。对吧?
放下伏特加,翻起书。把手指尖搁在封面上,仿佛那本书又脆弱又易碎,然后轻轻地摸着书名:致早起鸟儿们,上面作者署名:克丽丝·卢卡斯。打开封面翻阅着书。
图像消失。睁开眼睛。所在房间看上去单调而灰暗,但呼吸起伏不平。隐约记得惊讶地发现自己度是个烟鬼,但烟瘾已经被别东西所取代。是真吗?写过本小说?它出版吗?站起身;日志从腿上滑下去。如果是真话,那曾经有过有意义生活,有目标有野心,有成就。跑下楼梯。
是真吗?今天早上本个字也没有对说,压根儿没有提过作家事。今天早上在日志里读们国会山之行,在那儿他告诉,出车祸时在干份秘书活儿。
仔细看过客厅里书架:字典、地图册、本DIY指南。些精装本小说,从它们状况来看,猜没有读过。但没有写任何东西,没有任何蛛丝马迹显示出版过部小说。到处找来找去,几近疯狂。它定在这儿,想。必须在这儿。但接着冒出另个想法。也许幻觉里图像不是回忆,而是种想象。也许,在无法回忆和依存个真正过去时,意识自己造个过去。也许潜意识决定要让当个作家,因为这正是直想要。
跑回楼上。书房书架上放满文件盒和电脑手册,而今天早上探查这所房子时在两间卧室里都没有发现书本。站会儿,接着看到放在面前电脑。它沉默着,黑屏。知道该怎做,尽管不知道怎会知道。打开电脑,它在书桌下被激活,过会儿屏幕亮起来。从屏幕旁音箱传出阵音乐,接着出现个图像。张本和照片,两人都在笑。个对话框正好穿过们脸。用户名,上面说。下面还有个对话框。密码。
刚刚看到幻觉里在盲打,手指仿佛本能地在键盘上跳跃。把闪烁光标定在标着“用户名”对话框里,双手放在键盘上。是真吗?学过打字?把手指放在凸起字母上。它们毫不费力地移动着,小手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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