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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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亲爱的,”我说,“我大老远地带着这孩子过来,这会儿他觉得自己不舒服……”

我不敢看孩子,但从斯迈思小姐看他的样子来判断,我断定他正在默默地、十分能干地扮演着自己的角色:萨维奇先生该会自豪地承认他是自己队伍中的一员了。

“让他进来坐下吧。”斯迈思小姐说。

“真是太谢谢你了。”

我心想:不知道萨拉隔多久就会从这个门口走进这间狭小凌乱的门厅一次?现在我算是到了X的家里了。帽钩上那顶棕色的软帽应该就是他的。我的继任者的手指——那些触摸萨拉的手指——每天都会转动这扇门的门把。现在门打开了,里面是煤气取暖炉的黄色火苗,粉红色灯罩里透出的光线穿过午后灰白色的天光,照到沙发上那面宽松的印花布套上。“我可以给你的小男孩端杯水来吗?”

第二天我们一起去雪松路之前,我在高街【32】给孩子买了份冰激凌——为的是气气他爸爸。亨利·迈尔斯正举行一个鸡尾酒会(帕基斯先生是这么报告的),所以采取行动正当其时。帕基斯先生把儿子的衣服扯扯平,然后把他交给了我。为了纪念平生头一回与一位委托人同台亮相,孩子穿上了自己最好的衣服,而我穿的是自己最糟的衣服。一些草莓冰激凌从他的匙子上滴下,溅到了他的套装上。我一言不发地坐着,直等到孩子把最后一小团冰激凌吃完。然后我问他:“再来一份?”他点点头。“还要草莓的吗?”

他说:“要香草的。”过了一会儿才又加上一句,“谢谢。”

他不慌不忙地吃起第二份冰激凌,仔细地舔着匙子,好像在抹掉指纹似的。随后我们两人便像父子一般牵着手穿过公共草坪,往雪松路走去。我想:萨拉和我都没孩子;结婚、生孩子,过甜美平淡的安生日子,难道就不比这种贪欲嫉妒、偷鸡摸狗的勾当和帕基斯的报告更有道理吗?

我按响了雪松路顶楼的门铃,并对孩子说:“记住,你觉得自己病了。”

“要是他们给我一份冰激凌的话……”他开口说道。帕基斯已经训练他作好了准备。

“真是太谢谢你了。”我记得自己刚才已经说过这句话。

“或是来点橙汁?”

“别麻烦了。”

“橙汁。”男孩坚决地说,而且又是隔了好一会儿,待她走到门口时才说了声“谢谢”。现在既然只剩我们俩了,我便朝他望了望:他正趴在沙

“他们不会的。”

我揣测,来开门的是斯迈思小姐——一个头戴从义卖场上买来的那种灰不溜秋的头饰的中年妇女。我问道:“威尔逊先生住在这儿吗?”

“不住这儿,恐怕……”

“你不知道他是不是住在二楼吗?”

“这栋楼里没有叫威尔逊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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