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得走了。阿瑟已经感觉好了点,威尔逊……”他的含糊其词让我感到不太自在。
“你想走的话当然可以走,但你把孩子留在这里不行吗——哪怕只留半小时?我想同他谈谈。”我想他已经认出了帕基斯的助手,正打算要盘问他,所以便说,“你要问他的任何问题都可以问我。”每次他把没有青黑斑的那半边脸对着我时,我的怒火都会增加,因为只要我一看到他那松弛丑陋的另一侧脸颊,它就会慢慢转开。我实在无法相信:斯迈思小姐去沏茶时,这儿的印花布沙发套上会横流着*欲。不过绝望总会给人一个回答,此刻绝望正在问我:你难道愿意那是爱情,而不是*欲吗?
“你和我年纪都太大了,”他说,“可是牧师和学校的老师们——他们用自己的谎言来腐蚀他的过程才刚刚开始。”
“见鬼!我不懂你什么意思。”说完这话后我赶紧对斯迈思小姐补充了一句,“对不起。”
“瞧,我算说对了吧!”
子来说,他显得过于强势:他同印花布不协调。她妹妹坐在这里时,他们是不是在另外一间屋子里……或者他们打发她到外面办事,而自己在这里做爱?
好了,我已经见到这个人,没有什么理由需要再待在这儿了——除了所有那些因为见到他才生出的新问题以外:他们是在哪儿认识的?是她主动的吗?她看上了他的哪一点?他们成为情人有多久了?多长时间约会一次?她写过的那些话我都能背下来,“我不必给你写信或者对你说话,在我能把话说出来以前,你已经无所不知了。不过人在爱的时候,会觉得有必要采用自己一直在用的老办法。我知道自己是刚刚开始在爱,但我已经想弃绝除你之外的任何东西、任何人了。只是恐惧和习惯在阻碍着我。亲爱的……”我瞪着他脸颊上那些粗糙的青黑斑,心想:没有什么地方是保险的,驼背、瘸子——他们都有激发爱情的绝招。
“你上这儿来的真正目的是什么?”他突然打断了我的思绪。
“我告诉过斯迈思小姐——有个叫威尔逊的人……”
“我记不得你的面孔,不过我记得你儿子的面孔。”他失望地做了个简短的手势,仿佛像是要摸摸孩子的手似的——他的眼睛里有一种高深莫测的温情。他说:“你不必害怕我。我习惯了人们上这儿来。你尽管放心,我只想能为你效劳。”
斯迈思小姐解释道:“人们常常脸皮太薄。”我怎么也弄不明白他们都在说些什么。
“我只是在找一个叫作威尔逊的人。”
“你很清楚:我知道没这么个人。”
“如果你能借我一本电话号码簿的话,我可以核实一下他的地址……”
“还是再坐坐吧。”他边说边愁容满面地来回打量着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