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之大叔立即从上衣口袋里掏出包柿子籽(译者注:种面粉做小食,状如柿子籽,常与花生米起被作为下酒小食),不多不少,往手心里倒两粒儿,扔进嘴里,开始认真地咀嚼。他边嚼着,边将柿子籽袋子封口那里叠得整整齐齐,然后把它放进上衣口袋,放好,就立即去拉开挎包拉链,取威士忌喝。这连串动作,大叔做得认真细致,不紧不慢,简直有种匠人细致。
当大叔将这套喝酒仪式进行到第三轮时,桃子把脸从窗户那儿挪开,身子转回来,偷偷打量大叔,桃子觉得不能直盯着人看,为不被发现,有时候也转过头去,从窗玻璃上观察他。
事实上,大叔根本就不会在意是否被人盯着看,因为他完全沉浸在喝酒以及吃下酒小食连串折腾中。大叔看上去比桃子父亲还要大些。
那时候桃子实在是年轻,意气风发而且目中无人,她忍住笑,观赏着这个大叔,并且总是先于大叔步在心里下着“指令”——给皮带子打上蝴蝶结,该叠袋子封口,看到大叔完全按照自己预想来行动,桃子在心里笑弯腰。
桃子想,反正还要取出来,他收它干啥啊?与此同时,桃子却也忍不住对他惊叹甚至钦佩起来。桃子深知自己没有那种认真劲头,那种面对问题真细致精神,即使她练习打倒立,也无法练出这种勤勉。桃子也想要拥有这种精神,可是她知道自己不会有,所以就更加惊叹。“啊,这位大叔,他是真喜欢酒啊,真喜欢,才会如此啊。”桃子双目圆睁,在心里感叹。
在那夜行火车里,桃子和爱酒大叔斜对着坐几个小时,本是素昧平生,当然那之后也没再遇见。可是,在很多人生重要节点上,桃子心里都会突然浮现起那位大叔样子。这种时候基本上被桃子用来验证自己对眼前事物到底有多喜欢。经过些沧桑桃子,已经懂得持续“喜欢”并不容易,而且也懂得能够那样旁若无人忘投入状态才叫作真正“喜欢”。即使在旁人看来毫无意义,可是自己还是能全心投入,那才是人最幸福时刻吧。后来桃子明白,那时看到大叔脸上神情,就叫作“至福”,至高幸福。
眼前这个女人,依然重复着在包里翻找动作。她看上去比刚才更着急,在包里翻动手也更惊慌失措,估计连她本人也不知道自己究竟在做什。桃子有些不忍心看下去,移开眼睛,可是女人翻找坤包窸窸窣窣声依然传进桃子耳朵。
桃子心里觉得自己奇怪,虽说有“重复同个动作”这点相通,然而眼前这女人被不安所控制和折磨,与当年大叔重复倒酒喝酒之其乐无穷,实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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