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恋那个印象变成文字过程。
—这句厄普代克你他妈引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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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真愿意自己是那种把“江西诗派”挂在嘴边、动不动就能提自己男神是黄庭坚人,但至少这本书成稿前是来不及。懊丧于想看书从来排不到日程上,只好用别人对阅读描绘解馋;几年前看到本王宇根写黄庭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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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年前,有本叫RealityHunger书很热闹,“现实馋”,作者对小说家造世界、编故事古旧形式不耐烦,显然共鸣人不少。他觉得真实体验已经足够给作家发挥,比如,句典型挑衅:《无尽玩笑》(InfiniteJest)谁真喜欢,连给大卫·福斯特·华莱士写传记人,平时也只提他非虚构杂文。
这点先不管,作者写法很有趣;把别人警句不带引号跟自己话混在起,是出版社律师说这样会出事,他才不情不愿在书末尾列张单子,粗略给些出处。大卫·希尔兹(DavidShields)说他大学时候跟自己女朋友说,要造种只容纳epiphany(神示、顿悟、兴会)形式。RealityHunger应该差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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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几周前,读到米沃什首诗,谦虚得格外趾高气扬,说“不过是无形之物秘书”。第反应是争强好胜:谁写东西还能比更像文秘工作?然后感谢米老师帮认清自己谋生方式:给兴会开参考书目,替顿悟加脚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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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本外文新书等于个礼拜生活费,第笔奋不顾身投资是在上海外文书店跺脚买本埃科《玫瑰名字》。当时读着有难度,并没有换来完全分钱分货醉人体验,但书末尾后记最后几句话直留在脑子里。埃科说:文学里没有全然私人东西;书会彼此聊天。
于是,多年来,就直不遗余力扮演着饭局上那个不太出声吃客,用心偷听着书和书之间聊天。在这种场合也有新身份,叫离间家和圆场师;因为慢慢理解,这样饭局不是普通局,这是所有好玩话都至少已经被说过遍自助剧场,气氛如何全在自己听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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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任何东西战略都差不多,就是让疲惫耗尽自怀疑。某个交稿日早晨,磨个通宵,在黎明光线里发现离文章想收尾地方越奔越远。走出家门,绕着小区瞎晃。蛋饼摊摆出来,过会儿,有人回昨夜微信,解处境,开始不大热心地宽慰(当然是没用)。厌恶任何有实质内容回答都来自作家访谈(这问题在写作阶段尤其严重),他问句,那你到底为什喜欢写作,用你自己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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