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两年,《好奇心日报》年末有个栏目,找人推荐那年印象最深
两本小说,新小说旧小说都可以。里面聊
最喜欢
当代小说家马丁·艾米斯,因为天性谄媚,每次夸人都好话说尽,下次想出新词儿不知要到什
时候。但总体而言,心态还是要借克莱夫·詹姆斯
说法,他重版自己第
本文集
时候,添
个前言,说:有书评人觉得书评就该留在期刊里,享受自己
短暂生命,他们对自己
文章倒很有预见性;“但
用
部分
职业生涯表达相反
原则:如果
认为
篇供给期刊
文字未来不可能出现在书中,
开始
就尽量不去写它。”
1
《信息》,马丁·艾米斯
2017年读得最高兴是马丁·艾米斯1995年
部小说,还没有译成中文,叫TheInformation(《信息》)。
很少重读,要是纳博科夫那句“只有重读才算读”能信,那
没有几个作家是读过
。马丁·艾米斯算
个。研究生时候
见倾心,觉得这是当代最好
小说家,写毕业论文开始重读他
几部小说。至今难忘在那个如鞋盒
般
出租房里,文以气为主,
眼见艾米斯
才情就从Kindle
插口带着尼古丁
味道喷涌出来,弥漫
室。但其中有几本
直没有逐句读过。TheInformation是他“伦敦三部曲”
最后
部,另外两本是1984年
Money(《金钱》)和1989年
LondonFields(《伦敦场地》),这三本书让他不仅确凿成
英国最显赫
小说家,也拥有
某种摇滚明星
文化地位。不光是因为那些充斥小报
私人生活和争议言论,更主要
是艾米斯
文字有种煽动力,好比五石散,吃
只想脱衣服乱跑。年轻人都读艾米斯,就当是更便宜、更健康(也更灵验)
迷药和性爱;年轻作者都学艾米斯,比如扎迪·史密斯自己就承认,出道时对艾米斯
模仿简直堪称剽窃。
还没有读到过和艾米斯口感相近
中文作家。艾米斯觉得写作
终极目
是发出
种“更高
声音”(highervoice),比如他最佩服索尔·贝娄和纳博科夫,他说为什
贝娄是美国最伟大
小说家,因为“他
句子就是比其他
小说家更重
些”。
相信要是你把艾米斯
句子掉在地上,声音和他人(比方说朱利安·巴恩斯和石黑
雄这样
作家)不同。夸艾米斯
话里,很喜欢艾莉森·皮尔逊(AllisonPearson)
这句:“随便哪个作家都会为
能写出如高蹈
文风(highstyle)杀人,但艾米斯在那样
高度闲庭信步。”
读TheInformation,有时候真是觉得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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