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他现在上高中就会有差别?而且他们还有别事可以聊,首要就是弗兰茜和她神秘精神崩溃,在佛蒙特最后那些天里,他们直在讨论这件事,现在弗兰茜转到新泽西另家医院,接下来会怎样?他母亲也说不准,只知道加里跟她说那些,但她也没弄懂到底是什意思,唯清楚就是弗兰茜问题显然不是天两天。因为她父亲事而烦恼——或许。因为婚姻而烦恼——或许。后悔结婚太早——或许。以上因素都对——或者都不对。最莫名其妙是,弗兰茜直以来都那健康、安定,就像块洋溢着快乐钻石,是每个人眼中道光。可现在竟遇上这种事。
可怜弗兰茜,他母亲说,可爱女孩病。她们家人又在千里之外,根本没人能照顾她。只能靠,阿奇。们过几天就回家,回去之后,那就是新工作。确保弗兰茜能好起来。
弗格森问自己,除他母亲还有谁敢做出如此惊人决断,固执地忽略精神病医生在康复中扮演任何角色可能性,好像仅凭爱和爱坚持就能治愈颗破碎心。说出这样话来也太疯狂,太无知,他忍不住想笑,当笑声从喉咙里传出来,他意识到这是自车祸发生以来第次。真是好样,他心想。他母亲也是好样,他心想,她这话真该被好好笑话番,但他知道他不应该,因为母亲这些话最珍贵之处,是她真相信它们,骨子里相信她自己足够强大,背上承载得起整个世界。
回家最糟糕是还得回学校。医院已经够折磨人,但在那儿他至少感到很安全,可以待在墙后面,待在他房间那个避难所里,但现在他得重新走回那个旧世界,让所有人看到他——但他最不想就是被人看到。
已是2月,为给他回蒙特克莱尔高中上学做准备,他母亲织副特别手套,只正常,只则有三又三分之个指套,形状恰好贴合他最近受伤左手线条,真是双舒服手套,材料是最柔软进口羊绒,颜色是平常浅棕色,寡淡色调不会惹眼,不会像明亮颜色那样容易招来注意,因此基本上是副没人会留意手套。在2月剩下时间和3月前半月,弗格森在教室里也会戴着左手那只,说他必须这样,因为要谨遵医嘱——保护还在愈合手。这倒是多少有些帮助,那顶为遮住满是秃块头而戴绒线帽也样,遵照医生嘱咐,无论在室内还是室外,都要戴着。旦他头发长出来,那些秃斑消失后,他就会摘掉帽子,但在他重返学校早期阶段,帽子确实起到很大作用,还有每天上学都要穿长袖衬衫和毛衣,虽然2月就该穿这种衣服,但也是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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