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在大和大二之间这段过渡期里去给人搬东西。高中暑假时他就和阿尼·弗雷泽、理查德·布林克斯塔夫干过这些事,认识到枯燥乏味体力劳动也能带来诸多满足感,在其中可以学到很多珍贵人生教训,但将来有是这类活儿在等他,上大学期间有机会暂时摆脱下这些重活,是意想不到好运气。而这切,全因为他外公在干龌龊事时候被他撞个正着。个令人作呕发现,确实,但同时又怎能不笑出声来?直到体内最后口气从肺里跑出来之前都会守口如瓶他,现在正在堆封口费里打滚儿。如果你想到这儿都没笑出声来,那你定有问题,脑子里肯定有哪儿不太正常。
晚饭时,弗格森约上诺亚,去格林威治村吃披萨,喝啤酒,晚上他就在表弟纽约大学宿舍地板上凑合夜,第二天他到城北去见比利·贝斯特,结果发生更多令人惊异事。比利为人毫不拘谨,很有亲和力,对弗格森作品充满溢美之词,称之为他很长段时间以来读过最他妈奇怪玩意儿,于是,年轻作家又在心里默默感谢顿表弟,感谢他为自己和眼前这个人牵线搭桥。比利与弗格森以前认识任何人都不同,既是个工薪阶层大老粗,又是位成熟先锋派作家,现在仍然住在他出生和长大那片街区,他干那份楼管工作则属于子承父业,作为个见多识广本地人,他就像好莱坞西部片里县治安官那样保护着街坊四邻,但同时他又是名作家,正在写本精巧复杂幻觉小说,故事背景设置在北美殖民地战争时期,书名叫《被砸烂脑袋》(弗格森非常喜欢这个书名),而听着这位出版人口动听、嘹亮爱尔兰裔纽约人口音,他甚至觉得东89街上那栋楼每块砖头上都有文字在颤抖。比利怀孕妻子乔安娜也样讨人喜欢,操着同样口音,为人务实、热情,白天是法务秘书,晚上是小玩意出版公司打字员兼油印纸切割员,弗格森书将由她来操刀,她孩子在肚子里天天长大时,她也将赋予弗格森孩子以生命,虽然他孩子只是本书,虽然他和真正婴儿生产永远不会有任何瓜葛。新友情建立第个星期六晚上,乔安娜和比利留他吃顿晚饭,其间弗格森提到过些天他钱包里支票结算完毕,他就要开始找房子,由于比利和乔安娜对他们小区发生切都清二楚,所以第次吃饭后没过几天,他们便向他透露个好消息,沿街往南数第六栋楼上有个居室小公寓,这房子刚开始对外出租,就这样,弗格森以每个月七十九块五价格,租下东89街上那间位于三楼公寓。
他在普林斯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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