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斯肯定毁他手机,要就是把它藏在某个没信号地方。总之,认为西尔维斯特确有毙命风险。”
桌首椅子缓缓旋转,椅子上男人终于现身。他身体健壮,发达肌肉撑满他西装每道缝线,他前额很高,留着老派小胡子,眉毛十分浓密,底下那双眼睛让人误以为他睡眼惺忪。
胡戈·内斯特试着正视他目光。内斯特杀过女人、男人和孩子,杀人时往往还会盯着对方眼睛,连眼都不眨下。非但不眨,他还会仔细观察他们,想在对方眼中寻找样东西——对死亡恐惧、必死无疑预感、死到临头才有领悟。就像那个白俄罗斯女孩,当时别人都不肯动手,他站出来,割断她喉咙。他凝视着她恳求眼神,似乎对那种丰富感受欲罢不能,那就是他对他人愤怒,对那女孩顺从与软弱愤怒。把条生命攥在手里,决定它是否——更确切地说是何时——会结束,这种刺激让他亢奋。他可以把她生命延长秒。两秒。三秒。或是让它戛然而止。全看他心情。他想这大概就是他最接近人们口中那种性快感时刻吧,但对他而言,两性结合只是种不太舒适体验,种令人难堪尝试,只是为向所谓正常人靠拢。他不知在哪里读到过,每百个人里就有个性冷淡。这只说明他与众不同,并不代表他不正常。没这些烦恼,他反而可以把心思花在真正有意义事情上,心意地去构筑他生活与声望,去享受他人崇敬与恐惧,而不为那种奴役那多人性瘾浪费精力。这想必是合情合理吧,所以也完全正常?他是个正常人,他不怕死,反而对死亡充满好奇。况且他还有好消息要告诉老板呢。但内斯特只跟老板对视五秒就不得不移开目光。因为他看见东西比死亡与湮灭还要寒冷、还要空洞。那就是毁灭。它断言你有灵魂,而它注定要被夺走。
“不过有人向们报告那小子可能藏身地点。”内斯特说。
大块头扬起道眉毛,他眉毛长得很有特色。“谁报告?”
“可可。个毒贩,不久前还住在伊拉中心。”
“那个穿细高跟鞋变态,是这样吧?”
内斯特始终不明白老板消息都是从哪儿来。没人在街上见过他。内斯特没见过任何人敢自称跟他说过话,更别说见过他。但他什都知道,他向如此。在内*活跃年代,这并不稀奇,那时他老板对警方举动都如指掌。但后来,他们赶在阿布·洛夫特斯,bao露内*身份之前把他做掉,内*活动似乎也就此停止。这已经是将近十五年前事,内斯特早就接受件事——或许他这辈子都不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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