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您不要忘记,佩戴电子手铐并不能提供十足保障,弗雷德里克·皮耶鲁齐随时可以切断电源后逃跑。至于阿尔斯通承诺支付酬金给那些看守,旦公司突然决定不再付钱,那又该做何处理?两年前,美国司法部曾批准在名法国侨民——卡恩先生公寓周围部署看守,但那和今天此案情况完全不同。卡恩案中,法官同意判决主文,指控内容不可靠,指控卡恩主要证人证言失去效力。但此案与之前情形截然相反——案情确凿可靠。最后,请法官大人注意,法国不会引渡其公民。倘若将弗雷德里克·皮耶鲁齐释放,们将永远不可能再找到他!此人心中十分清楚,留在美国,他将面临重刑——终身监禁。”
终身监禁?转过身去看律师。斯坦把头扭到边,莉兹同样没有勇气正视目光——她宁可把头埋在笔录里。有可能被判终身监禁。终身监禁!现在才45岁,而接下来30~40年,可能都要在牢狱中度过!被关押在怀亚特看守所才5天就受不。甚至怀疑自己还能不能在这场噩梦里再坚持几个小时。而今,可能要困在这不见天日地方,直至生命最后刻?这切都是为什?就因为作为阿尔斯通名中层管理人员,10年前曾批准雇用位不知姓甚名谁中间人,而他有可能为帮助公司拿下合同而行贿?但是,既没有欺骗谁,又没有伤害谁,更没有接受分钱回扣。没有得到任何好处。更何况,这切都是严格遵守阿尔斯通内部流程进行。终身监禁!这简直不可思议。绝对是敲诈。检察官想对施压,想演戏来威胁恐吓。这还不够,他坐下时候,表情和两位律师截然相反,他双眼直视,完全不像是在开玩笑或者虚张声势。但如果他说是真呢?那是真有可能在监狱里终此生吗?
呆若木鸡,以至于在莉兹开始陈述要求释放文书时,几乎都没怎听进去。隐隐约约能听到她声音,就像是雾里看花,她在努力证明指控程序存在问题。据她说,受到指控事项已经失去法律时效,超过美国《反海外腐败法》5年起诉时效。那些事是2003—2004年做,而对控告则始于2012年11月。为什她要纠缠这条法律依据?为什不直接告诉法庭真相?直接向法庭说明受到毫无法律依据不公正待遇,这难道很难吗?罗斯柴尔德承认罪行就没有被关进监狱,而且要求其支付保释金才5万美元,这和为被释放而被要求支付保释金简直无法相比。此外,诺维克检察官把当作他和柏珂龙较量过程中向柏珂龙施压手段,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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