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行为能被接受吗?他毫不掩饰:就是他手里“人质”!在他和阿尔斯通下这盘棋里,就是他小卒。难道这就是正义?
马格里斯法官退庭商议会儿。当她回到法庭时,立刻明白,诉讼辩论结束。
“对本法庭而言,本案非比寻常,”她开始唱高调,“本法庭通常受理都是低收入家庭请求,其保释金额不超过1500美元,这往往就是他们生积蓄。而在本案中,辩方请求支付保释金超过100万美元,但在看来,这并不够。除阿尔斯通支付150万美元和被告支付40万美元之外,希望还能有位美国公民承诺将其房产作为保释金部分。如果你们能带着这份承诺来见,那将同意重新审查你们保释请求。”
很明显,马格里斯法官并不信任阿尔斯通,也不信任。为让她转变观念,她需要份来自美国公民保证。相反,诺维克检察官则轻而易举地说服她。他大踏步地走出庭审大厅,腰板挺得像根木桩,脸上洋溢着扬扬自得神情。
彻底崩溃。难以抑制对这两位律师愤怒。阿尔斯通提出那笔天价保释金就是个错误策略,这个策略对反而不利。给予他们充分信任——除此之外还能怎样做呢?但是错。斯坦这样位经验丰富律师,本身又是康涅狄格州前总检察长,怎会看不出和公司之间利益冲突会带来巨大风险,又怎会预料不到诺维克和主审法官反应?开始严重怀疑:他到底是在为谁效力?庭审结束时还发现,斯坦位在巴顿·博格斯律所同行(负责为阿尔斯通辩护)作为观察员出席庭审。他窥视着举动。公司可以放心:什都没说。然而,由此得到信息却很明确:处于被监视之中,被钳制在阿尔斯通和美国司法部之间,被名并非由挑选律师控制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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