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不是为满足个体需求。德意志帝国铁血宰相奥托·冯·俾斯麦于19世纪末率先开办国家养老金及社会保障福利,但他主要目标是确保国民忠诚,而不是增加国民福利。你在18岁为国家打仗,在40岁愿意纳税,是因为希望到70岁时候能够得到国家照顾。31
1776年,除生命权和自由权以外,美国开国元勋也把“追求幸福权利”列为人人不可剥夺权利。但必须强调,美国《独立宣言》保障是“追求”幸福权利,而不是“享有”幸福权利。关键点是,托马斯·杰斐逊并未要求国家对国民幸福负起责任,而只是要限制国家权力。当时是希望让人能够享有选择权利,不用受国家监督。如果觉得自己和约翰结婚比和玛丽结婚快乐、住在旧金山比住在盐湖城幸福、当酒保比当奶农开心,那就有权利去追求这些幸福,就算做错决定,国家也不该干涉。
但在过去几十年间,情况已有改变,有越来越多人开始认真思考边沁愿景。人们越来越相信,这些建立超过个世纪、为国家强大而设巨大系统,其实应该为国民幸福与福利而服务。不是们要服务国家,而是国家要服务们。“追求幸福权利”原本只是为约束国家权力,但已经在不知不觉中演变成“幸福快乐权利”,就像人类天生有权要求幸福快乐,如果有什让们不能满足,就相当于违反们基本人权,而国家此时就该介入。
在20世纪,想评估个国家是否成功,公认标准是人均国内生产总值。根据这标准,新加坡每位公民每年生产商品和服务平均总价值为56000美元,比起每位公民只生产平均总值14000美元哥斯达黎加,实在是成功太多。但现在思想家、政治家甚至经济学家,都呼吁要用GDH(grossdomestichappiness,国内幸福总值)来补充甚至取代GDP。毕竟,人们到底想要什?他们不想总是忙着生产,而是想要幸福快乐。生产之所以重要,是因为能够为幸福提供物质基础。但这只是手段,不是目。在次又次调查中,哥斯达黎加人报告生活满意度都远高于新加坡人。你愿意当个生产力高但不开心新加坡人,还是当个生产力较低但心满意足哥斯达黎加人?
可能就是出于这样逻辑,推动着人类把“幸福快乐”当作21世纪第二个主要目标。乍看之下,这个目标似乎相对比较容易实现。饥荒、瘟疫和战争正逐渐绝迹,人类正经历前所未有和平与繁荣,预期寿命也显著增加,因此,人类想必都很幸福快乐吧?
事实并非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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