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于日耳曼语“beron”,意思是勇士;神圣罗马帝国侯爵(margrave),来自荷兰语“markgraaf”;而法国侯爵(marquis),来自拉丁语“marca”,意为边界或边疆。为这些贵族服务同时也是贵族阶级*最底层,则是骑士(knight,法语为“chevalier”,德语为“Ritter”,意大利语为“cavalière”,西班牙语为“caballero”,葡萄牙语为“cavalheiro”)。最初“骑士”这个词意思是自由出生农场工人。到11世纪时,骑士已专指生活在坚固城堡中骑兵,每位骑士都有自己贵族称号。所有骑士——至少在理论上——必须接受充满理想主义骑士法典引导,并且向公爵、伯爵、男爵或侯爵宣誓效忠;作为回报,这些贵族会定期赠予他们礼物:骏马、猎鹰,甚至武器。
这幅插图出自本写于1170~1184年间关于第次十字军东征编年史史书,描写是法兰克骑士戈弗雷(Godfrey)率领军队征战事迹。戈弗雷属于幸运“贵族”:由于是次子,本来并不占优势,但无子嗣叔叔去世后,其公爵爵位传给戈弗雷;在第次十字军东征中,幸运又站在戈弗雷边,由于在1099年攻占耶路撒冷时功绩突出,他被任命为耶路撒冷国王。
皇冠要用荣耀来浇灌,然后再披上充满魔力神秘外衣。国王是众人国王,是招待归附于他公爵、伯爵、侯爵、男爵主人,是戒指、黄金、土地授予人。因为最初中世纪统治者都是蛮族人,所以后来欧洲君王很多习俗都源于他们。像阿拉里克、阿提拉和克洛维这样首领,都是凭借其出色领导能力取得多次胜利,从而成为成功军事领袖。这些人都是由士兵选出来,士兵们先将其放到盾牌上,然后抬到异教神庙或圣石前,向他欢呼。1世纪塔西佗曾指出,首领最信任副手是他卫队(未来贵族),卫队要对首领保持绝对忠诚。少数部落成员因为获得战利品而对他心存感激,尽管他声称他们忠诚是与生俱来。
教皇斯蒂芬二世为矮子丕平三世加冕。
他随从中总会有异教牧师——有时他自己就是名异教牧师——他被认为受到神护佑或是神子嗣。当基督教传教士成功让部落首领皈依基督教后,他部落成员自然也会乖乖地接受洗礼。之后基督教牧师又被赋予给其继任者加冕权利。虽然5世纪就有大主教为法兰克人首领加冕记录,但直到754年,当教皇斯蒂芬二世(StephenⅡ)为法兰克新国王——查理曼大帝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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