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走到小酱房胡同口,几个巡警从后面撞过来,拐进了胡同。跟去一看,胡同口的洪兴头铺出了人命案,剃头匠洪大富被人割了喉咙,光着屁股躺在床上。巡警正在盘问头铺的老板娘。那女人神志不清,瘫在椅子上一直念叨:都怪我,害死了男人。围观的街坊说,老板娘也差点被勒死,刚刚被救醒。
我说自己是报社的,和韩斌一起进了里屋。洪大富裸身躺在床上,脑袋耷拉在床沿,血还在往外冒。身子底下一摊血,走近一看,阳具没了,被剃刀从根上整齐地切掉,溅了一墙血点子,是生前被割下的。
一名巡警捡起地上的剃刀,裹在毛巾里,招呼人抬尸体。我想阻止他们破坏现场,韩斌拉住我:“没用。别浪费时间。”
出了头铺,韩斌告诉我,那几个巡警他认识,都是拿钱混饭吃的破落旗人,现在查不出什么,不如先吃饭。我想也是,这种案子太常见,不是情杀,就是盗窃,便不再理会。到了砂锅居,预定的包厢还没收拾好,里头的客人刚散。一群穿旗袍的姑娘聊着天走出来,十三看得眼珠子往外掉。让过这群姑娘,我们坐进包厢。桌上有本《妇女时报》——最近很流行的新刊物。
我翻开杂志,研究一篇讨论西方男女交往的文章。两张传单从杂志里掉出来。捡起一看,传单上写着:“冲破束缚,争取自由。抛弃家庭,走向社会。”左侧落款:女子不婚俱乐部。
自从开始写《北洋夜行记》,我收到无数留言,粗略计算,大约有50个女孩说要嫁给我,一半原因是我比想象的年轻,且厨艺好。
现在的女孩真不错,知道自己需要什么。
上月翻太爷爷金木的笔记《夜行记》,有件奇怪的案子,和当时一个叫不婚俱乐部的组织有关。年轻女孩立誓不嫁,理由是摆脱家庭束缚,争取女性自由,好像很了解自己的需求。
金木的记录说明,抱团争取的自由是可疑的。嫁与不嫁都可以,前提是想好自己要什么,不是做了某件事就能证明自己是自由的,女孩不要随便去证明什么,尤其不要为男人的立场去证明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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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要细看,包厢门突然打开,进来一个红旗袍女子,她朝我点头,抿嘴一笑,说了句“打扰您”,伸手将《妇女时报》拿去,转身出了包厢。飘过一缕浓郁的香甜味儿,我猜大概是欧洲香水。
十三很好奇:“怎么娼马子也搞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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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名称:女子不婚俱乐部
事发地点:北京珠市口、前门大街
记录时间:1919年1月25日
1月17日晚上,刮北风,路上仍有积雪。这天是我29岁生日,也是我做夜行者第三年的纪念日,我邀请十三和韩斌去西四砂锅居喝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