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具人体,像熟透番石榴砸落地面状态也绝非通过化妆术装扮而成,因为这具人体既没呼吸也没脉搏,死者被种惨无人道手法杀害。
巡查心想,这可不得啦!遇上平日里渴望大事件,他情绪霎时亢奋起来,在这种情绪驱使下,巡查不管三七二十,先将青年拖到附近派出所,在管区警员请求下,打电话向本署通报。当时,接到他兴奋莫名电话人,自然就是在下。想必您已经发现,当时人在故乡名古屋,还是个隶属于M署警界新人。
接到电话时,已经过晚上九点。除值夜班警员,其他人都下班,因此花不少时间。向检察厅及警部报告后,最后是署长亲自出马验证,也借此时机得以与资深前辈同抵达现场,解情况。
根据警医勘察结果,显示被害者应该是名三十四五岁健康男子,体形中等,身上并无明显特征,当时所穿并非衬衫而是绸质长衬衣,外罩是用结城这种绢布织制而成暗色花纹袷衣,腰间缠着条绸制兵儿带。但不管是袷衣还是长衬衣或腰带都皱巴巴,由此可知这个人生活条件绝对称不上优渥。
被害者双手双脚均被粗绳绑住,死前似乎激烈挣扎过,胸口或手臂等处均留下大量抓痕,想必上演过场格斗吧!之所以没被人发现,正如前面说,这栋空屋位于大片空地正中间,属于独门独栋建筑。
被害者是在遭到捆绑后才被泼上硫酸,他脸部——无论眼耳鼻口,甚至头发——均遭到严重灼伤,整体形象血肉模糊,其可怖形貌令人反胃。光是现在跟您提起,当时光景又历历在目。那可怕模样,就算到现在,要描述得多详细也没问题……唉,您也讨厌这个话题吗?那这部分就略过吧……接下来,关于男子死因,就算被泼硫酸顶多也只是脸部严重灼伤,还不至于立刻死亡。因此,与医师检查尸体上是否还有被殴打或勒颈痕迹,然而除不会危及生命抓伤之外,并无类似伤痕。
不过,们很快就发现可怕事实。警医突然说出下面结论:
“凶手使用硫酸目并非只用于泼洒到脸部,会灼烂到如此严重地步其实只是副作用……请看死者口腔。”
说完,他用镊子翻开死者嘴唇,露出口腔内部。里面情况比起脸部有过之而无不及,着实只能以惨不忍睹来形容。红色湿黏不明物体充斥于口腔内部,舌头不知到哪里去,遍寻不着。警医接着又说:
“已经渗入地板,所以看不出来,当时可能是吐满地。脸上硫酸纵使流入口中也不可能到达胃囊,很明显是被迫喝下。首先,凶手绑住他手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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