窗里看到黑色纪梵希皮草手提包……所有这些对于他来说都唾手可得,但他真正想要东西却是看不见也摸不着。至少,从没有听到他说“饿”这个字。“累”,听到过次,“饿”,从来就没有过。
吃完饭,们牵着手在公园散步,在条没什人林荫道上们又吻次。然后,他贴着耳朵说:“去那里。”
事实证明,阳光下面,样会做出第二天定会后悔蠢事。
没有想很久,真正在脑子里盘算时间大概只有两秒钟。然后点头,没有丝毫犹豫。直到发觉他说地方,是格林黛尔花园饭店三十楼个套间。种种迹象表明,他想要恐怕只是段东方风情艳遇,不过,想要也不太多。
所幸那个套间属于行政公寓,而非普通客房,想象中在众目睽睽之下跟他走过酒店大堂尴尬场面并没有出现。单独门厅,只有个穿制服男人远远地朝这里点头致意,脸上非常有专业精神不带任何特别表情。专用电梯直达三十楼,房间很大,装修是简朴硬朗但追求质感都铎风格,四处纤尘不染,没有任何私人物品摆在可以看见地方。厚窗帘已经拉开,但阴天午后光线穿过白色窗纱依旧显得有些晦暗。
他领进去,在起居室落地窗前面,双手捧起脸吻得很温柔。头次没有流连在亲吻上,目光越过他肩膀,穿过卧室敞开着门,落到那张特大号床上,说句很有分量话:“是第次,想应该告诉你。”
这个老江湖明显愣下,但很快就回句更有分量:“你知道自己在做什对不对?你确定吗?”
不管他是怎想,要说已经说。回答:“非常确定。”然后伸手解开他衬衣上第二和第三颗扣子。
床上用是蛋壳色丝床单。事后不出意料,那床单算是毁。他衬衣团在床上,也弄到点血。淋浴,干脆地拒绝晚餐邀请,穿衣服走人。但是,地铁里车轮和铁轨摩擦发出尖锐金属声,车厢里人们交谈声音,脚步声,风声音,所有东西都随时可能让想起他身体和抚触,让闭上眼睛,瞬间麻痹。没有别经验可以比较,不过确信这样感觉是不般。那时还不懂得若即若离诱惑,自始至终,身体似乎悬浮在床单上方五公分地方,因为只有这样才能更加紧贴他身体,没有缝隙,融化进去。
到家不过五点多。不愿意再去回想下午事情,打电话叫几个朋友起吃饭加夜游。两个是从前法学院同学,也在纽约工作,另个就是Nick谢。在片叽里呱啦聊天声和喧闹音乐声中过整个晚上和上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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